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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chapter 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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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7

“朝朝,怎么不关门呢?”

“这孩子,毛手毛脚的。”朝大禹嘟囔着,放下手中的菜板,走出来查看情况。

三秒钟后,五个人面面相觑。

“叔叔好!”陆来迟嬉笑一声,看来今天有好戏看了。

周暮沈也礼貌地问了个好。

“你们这是去哪啊?”

陆来迟抢先回答,“出去买点吃的。”

朝大禹看了一眼周暮沈,“大过年的哪有卖吃的,你爸妈没在家吗?”

周暮沈嗯了一声,“他们回奶奶家了。”

“那你这两天自己在家?”

周暮沈又嗯了一声。

“那怎么行,你一个孩子怎么吃饭,一会儿来叔叔家吃火锅。”

陆来迟厚着脸皮贴上来,“叔,我也想吃……”

朝大禹:“……来吧。”

拗不过朝大禹,陆来迟又没有走的意思,周暮沈只好和他留下来打下手,朝朝和祝衫则去接祝衫奶奶。

路上,祝衫问起周暮沈。

她一直都对学习以外的事没太大兴趣,朝朝是她最好的朋友,又无意间知道周暮沈喜欢朝朝,原本她打算高考完再和朝朝说这件事。

且不说朝朝对周暮沈有没有喜欢,现在谈这个很影响学习。

作为朋友,她希望朝朝能考一所好的大学。

只是让陆来迟弄得她心猿意马的,在楼下时,陆来迟和她说让她去侧面问问,他感觉朝朝对周暮沈是有点喜欢的。

陆来迟和朝朝相识十多年,几乎从小一起长大。朝朝有什么心思,他一眼就能看穿,毫不夸张地说,他甚至比祝衫还了解朝朝。

“朝朝,你觉得周暮沈怎么样?”

朝朝出门前顺手拿了个冰激凌,她很喜欢在冬天吃,尤其是奶味的,比在夏天吃冰棍还要舒服。

吃掉最后一口,朝朝含糊不清道,“什么?挺好的啊。”

“那你对他?”

“衫衫,你今天很奇怪,到底想说什么啊?”

祝衫心一横,干脆直接问好了,于是闭眼一跺脚,“你喜不喜欢周暮沈?”

空气静止了半刻,朝朝心里涌起千层叠浪,祝衫的每个字都重重打在她心尖的浪口上。而后,又悄无声息地退回到原点,宛如从来没来过一样。

她喜欢,很喜欢。

但像周暮沈那样的男生,她怎么也不会把他们联系到一起。

就好像,年级名次榜单上,朝朝和周暮沈五个字,大概率是不会排在一起的。

“你说什么呢,他那么闷,我才不喜欢呢。”

“你是不也想问早恋的事,都说了是路小染瞎说的……”

“我喜欢阳光帅气,看起来酷酷的……”

朝朝拍了一下祝衫肩膀,弯起来的眼睛里没有半分迟疑,此刻她完全相信了朝朝的话。回过神来,朝朝已经跑远,她追上她的脚步,两人嬉笑打闹着跑向前方。

-

周暮沈在朝朝家吃饭,一吃就是三天。

沈依和周牧清喜欢朝朝,同样,朝大禹和方琴也喜欢周暮沈。方琴从娘家回来后,想起沈依,立马联系朋友,新买了两张周杰伦的专辑。

初八晚上吃完饭,方琴让朝朝给沈依送过去。

“一共两张,一张是给沈阿姨的,还有一张,你不是说送给祝衫吗。”

朝朝心虚,连连应答。一分钟不敢耽误,撒欢似的给对门送了过去。

沈依惊讶于随口说的一句话方琴居然当真了,她对周杰伦一点都不了解,当时只是为了朝朝找了一个听起来很真的借口而已。

“朝朝,替我谢谢你妈妈。不过阿姨不喜欢周杰伦,专辑我会好好收藏的。”

“应该道谢的人是我,要不是您,我早被我妈打死了。”

说着朝朝燃起八卦的心,“不过阿姨,您有喜欢的明星吗?”

“我?”沈依歪头笑了一下,眼睛里亮晶晶的,“有啊,我们也是你们这个年纪过来的。我们喜欢的应该你们现在的小孩都不知道。”

“谁啊?”

“刘德华。”

“那你和我妈是情敌。”

沈依啊了一声,朝朝解释方琴也喜欢刘德华。

“那还真是巧了。”

“对啊,以后看演唱会你们可以搭伴去。”朝朝小声嘀咕了一句。

“你说什么朝朝?”

“没什么,那个,周暮沈在吗?”

沈依了然地看她一眼,仰头示意周暮沈卧室的方向,“他应该在做题。”

“那我去找他一下。”

门外有响动,周牧清下班回来,沈依没再管朝朝,走到厨房做饭去了。

朝朝轻轻推开门,映入眼帘的是周暮沈清瘦直挺的背影。不敢打扰他,悄无声息走到他身后,距离桌子还差半步的时候,周暮沈忽然开口。

“这点声音我还是能听见的。”

朝朝囧然,卡在原地不知进退。

“那个,送你个礼物。”

周暮沈看着放在桌上的周杰伦专辑,朝朝见他没有反应,以为他不喜欢,刚要伸手拿回来,周暮沈手快抢了过去,放在手里端详。

“谢谢。”

“为什么送我礼物?”

他的眼神停留在专辑上,只是这样,朝朝已经心跳加速。

她摸摸耳后,“就……谢谢你。”

周暮沈拉开抽屉,把专辑放进去,抬头对上朝朝微红的脸。

笑问,“谢我什么?”

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……

她就不信他不知道。

“你明明知道……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

倒是很实诚。

“谢谢你去找路小染澄清。”

周暮沈望向她的眼神里多了些不明的情愫,朝朝垂下视线,躲开他的目光。

“就因为这个?”

“啊。”

半晌,周暮沈才听见自己的声音,“应该的。”

-

正月十五过后,朝朝又去朝大禹单位玩了两天,提前和祝衫买好了新学期的辅导书。二月最后一天,春风正式开学。

新学期的第一天,依旧是大扫除加班会。

确定班里所有都到齐后,老许清清嗓子,按部就班地讲完新学期需要注意的事项。因为是新学期,需要重新排座,打扫完卫生朝朝随便找了个座位。

她看着讲台上一个冬天没见又瘦了两圈的老许,不禁咂舌感叹,果然男人越成熟越有魅力。

“朝朝,我说到哪了?”

“啊?”

“都快高二了,你这个注意力不集中的毛病怎么还是改不了?”

“老师。”朝朝狡黠地冲老许一笑,“你是不失恋了,怎么瘦了这么多?”

老许不想接她的茬,“……三角函数的公式抄50遍,明天交给我。”

接着说道,“我刚说哪了?对,这个学期结束后,你们将要面临高中生涯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——分科。所以,趁着这学期好好想想自己适合什么,看一下自己的强项弱项,不要等到分班的时候才着急。”

放学后,朝朝像平常一样依旧同祝衫一起回家。走到校门口,祝衫停下脚步。

“朝朝,我刚想起来,今天得去医院给奶奶拿药。”

祝衫奶奶出院后,医生叮嘱需要吃一阵子药,每隔一周祝衫都会去医院拿新一周的药。

朝朝了然,医院在西面,和她家截然相反。

“那你快去吧,我自己回去就行。”

其实祝衫家和朝朝家也只顺一个红绿灯的路,每天在十字路口分别后,朝朝基本上都是自己骑车回家,偶尔会遇到周暮沈。

偏偏她的自行车年前就坏了,朝大禹修了三天没修好,答应再买辆新的给她。

只是……她爸似乎把这事给抛之脑后了。

“那你回去路上注意安全,没有车应该要走很长时间了。”

“就当锻炼了嘛,哈哈。”

和祝衫分别后,朝朝踢着石子龟速前进。前两天看到小虎拿着肯德基新出的冰激凌和她炫耀,正好今天回家路过尝尝。

她低头思考着要不要给她敬爱的父母带一份,朝大禹是不会说什么,至于方琴……

还是算了吧。

吃冰激凌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,被破坏了心情那就不好了。

朝朝只顾走着,没注意到一辆自行车横在她眼前,听见车铃响的那一刻,已经顾不得其他,直直撞了上去。

“啊!!!……”

“疼吗?”

幸亏是冬天,她整个人从上到下裹得和粽子一样,不至于撞得太狠。

即便这样,膝盖还是有些吃痛。

朝朝刚想破口大骂,抬起头,所有音节都堵回了嗓子里。

周暮沈被撞得险些摔倒,情急之下,他用腿支了一下。

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,脚踝处泛起一丝疼痛。

他没管脚上传来的不适感,停稳身子和车,语气里带着些关怀和无奈。

“你怎么走路总是这么不小心?”

“……”还不是你突然急刹车。

朝朝不敢回怼,眼泪疼得蕴满了眼眶,委屈着嘟囔,“谁知道你会停在我面前……”

调整了一下,周暮沈伸手,想摸摸她的头。

手停在半空中,又收回来。

这样感觉有些逾越啊。

“上来吧,我带你回家。”

朝朝两眼水汪汪看他,“我……”

周暮沈以为她是扭捏害羞,嘴角挤出一个笑容,“我不嫌你重的,再说你之前又不是没坐过。”

……他会错意了吧。

她只是想去买冰激凌。

“不是。”

“嗯?”

“那你能不能骑快点?”

“什么?”

“一会儿肯德基关门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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