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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20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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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
我后来又去看了周思昂几次,他的状态看着还是差不多,没有太大好转,也没有变得更糟。唯一肉眼可见地变化着的,是他的疤。

他手腕上的伤口渐渐愈合了,痕迹越来越浅,脸上的旧疤也淡了下去,他所谓的疤痕增生,就这样不可思议地消失了。

我不相信什么医学奇迹,他声称自己是疤痕体质的言论不攻自破,我没有拆穿他,只是找唐女士确认了一下。

唐女士听我提起疤痕体,表情很惊讶,她说周思昂从小到大都是个皮猴,身上受过无数伤,从没见留过多深的疤,她无知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,我于是明白了,“疤痕体”就是周思昂胡诌的借口,用来掩饰他不愿被我知晓的新伤。

我没有去质问他,这不是多么大不了的骗局,仅仅是一个善意的谎言。我想也能猜到,他过去那些怎么也好不全的伤口是谁的手笔,可惜杨舒晴还有半年就要毕业,我恐怕抓不到她的把柄,也不希望再有把柄可抓。

开学前几周,周思昂开始看心理医生,药物的干预让他的情绪反复无常,有时候我觉得,药物起了效果,有时候又觉得,他比以前更不稳定了。

唐女士考虑了很久,最终决定为他休学半年,搬去首都,带他去看一位国内很出名的心理医生,同时也能去华清美院一位名师底下的画室学习,等到12月份再回来参见联考。

我对她的决定有些意外,她的生意都在北江,离开大半年之久,不知道会有多大的影响。我问她会不会放不下,她叹着气,眼角的纹路藏不住,她说:“我赚钱都是为了孩子,钱不是我的目的,他才是。”

看吧,人还是无法与一位母亲谈理智,在人类基因的刻写下,价值尺度永远都不可能抛却物质去度量,但在人生的天平上,“母爱”这块砝码的重量胜过一切,一旦放置,就轻易扭转局面。

周思昂启程前,我去医院看了他最后一次,他非要我带他去江边走一走。二月的北江依旧寒冷,霜雪未化,他又是病人,我怎么敢带他出门。

他罕见地闹起了脾气,不吃饭也不吃药,我和唐女士都拿他没辙,最终我还是妥协了,盯着他把自己裹成厚厚一团,才带着他出去。

江边是北江最繁华的地段之一,夜晚尤其热闹,附近有一条步行街,是游客们青睐的打卡点。周思昂和我穿行在这条街,我们都捂得严实,几乎只露出口鼻,没有行人能记住我们,也没有熟人能认出我们,我们融在人群之中,就是无比寻常的两个人。

不会有人指着周思昂的鼻子大喊:“快看!那个人有艾滋病!”也不会有人知道,我是他的老师。

我们像往常一样,谈书本,谈电影,谈音乐,谈新闻,谈日新月异的时代,和时代的沉疴顽疾。我们偶尔停下了买根糖葫芦,买根烤肠,逛逛小店,观察观察行色匆匆的人们,时间过得很慢,我们走了好久好久,才走到步行街的尽头。

尽头冷却下来的人声和昏暗的路灯,都在提醒我们,该回去了。

我们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的时间,因此这一次的“再见”格外难说出口。

回医院的路上,我们沉默了一道,缄默不语没能化解什么,反而让情感更加蓬勃,气氛更加压抑。

直到我不得不走的时候,周思昂才开了口,他没有道别,他说:“许老师,华清离你的学校不远。”

我点头不语。

“你一定能考上,我也是。”那是他临别前的最后一句话,我的心有种异样的疼痛,比以往跳得都快。

我的胃病是旧疾,可我不明白,我的心又出了什么毛病。

我最终还是没有对他说再见。

6.

新学期开学,我住进了学校的员工宿舍,省下了租房的钱,手头宽裕了些,周末休息时我偶尔会买个车票去首都看教授,他嘴上骂我不知道节俭,脸上的表情却不会骗人。他很高兴,这让我觉得钱花的很值。

教授住在学校附近,那一片都是学校,周思昂想考的华清离得也不算太远,有几次陪教授散步路过那里,我忍不住多看几眼,他问我,是不是后悔当年没再努力学学,考个华清。

我摇摇头,跟他说,我的资质学到600分出头已经到顶了,华清铁定考不上,就是帮学生看看。他笑着问我是哪个学生,我也不遮掩,告诉他“您知道的那个”。

我有时候会想,周思昂会不会也经常在这边转悠,他的画室是不是在这附近,我们可能有机会偶遇吗?

他搬到首都之后,每周都会给我发他新画的画,我看不出他是什么风格,也无法进行专业的品鉴,只能给他一些很主观的评价和烂大街的鼓励。

我以为他会慢慢失去和我交流的兴趣,不过他还是频繁地联系着我,不发画的时候也有许多其他的话要说。吃排骨卡到了牙,不小心把颜料撒了,打篮球摔坏了膝盖,或是今天的云有些好看,诸如此类的琐碎小事,他总是保持着强烈的分享欲。

我没那么多能和他说的,乏味的工作因为他不在而变得更乏味了,备考的过程也枯燥无聊,父母整日催婚,每次回家都是不欢而散,我把生活过得很糟烂,但听见他过得不错的消息,我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。

快到五一的时候,他打电话问我,之前欠下的许愿机会还做不做数。我说“当然”,问他想要什么。

他长长地“嗯”了一声,似乎在思考,然后对我说:“老师,您五一能来趟首都吗?”

我询问他原因,他秘而不语,只问我答不答应。我自然是答应了,毕竟我原本就许诺了教授过节去看他,去找周思昂也是顺便的事。

因为前段时间和父母吵架后陷入冷战,我星期四晚上一下班就走了,返程的票买的是周天的,打算三天都待在首都。我和周思昂约了周六上午在我学校门口见面,请他去吃我大学时期经常光顾的炭火涮羊肉。

教授当时在做一个有关情感交换的课题研究,我和他讨论到很晚才回宾馆,睡觉前查了一堆论文,想明天再拿着依据和他争论,我因此熬的太晚,第二天睡过了头。

我赶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了,周思昂站在校门口,旁边围了两个女生,表情欢快地与他交谈着什么。我好奇地凑近,一个女孩儿立刻拽了拽另一个,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,而后两个人神色尴尬地跑开了。

我觉得奇怪,问周思昂:“她们为什么走了?你们刚才说什么呢?”

他答非所问道:“老师,您迟到了。”

“抱歉啊,起晚了,等会儿给你买冰淇淋。”我用了哄小孩的方法。

“许老师,我都十八了,早从幼儿园毕业了。”

我不好意思地笑笑,还不死心要反驳他:“周岁还没十八,法律上还是未成年吧。”

他突然附下身,和我对视上,一字一句道:“成年了,今天刚刚成年。”

我反应过来了,“你今天生日?”我不懂他为什么没提前告诉我。

他点点头,告诉我:“我不爱吃蛋糕,所以,您把今天当成一个普通的日子就好。”

其实我也不爱吃蛋糕,但十八岁和生命里的每一个年岁都不一样,是最值得纪念的。

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表达这种仪式感,于是我把周思昂留在原地,嘱咐他在这等我,拔腿跑向了蛋糕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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