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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第 6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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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的时候,熊朗交往了第一个男朋友。

那个时候他们的年纪都还很小,非常懵懂,他们什么都没做,只是放学会一起回家。熊朗和对方的家完全在相反的方向,每天熊朗把他送回家之后,又要多走两倍路程回自己的家,天都黑了。

其实一起回家的路上也没有多说什么。熊朗知道有很多同龄人早早地在谈恋爱,他们也像他们一样吗?他的周围不乏有些别人偷尝禁果的传闻,但未曾有人涉及同性之爱。熊朗想,如果他想尝试更多,自己也可以踏出那一步。

但对方是个沉默、有些内向的男孩子。所以熊朗一直配合着他的步调,做着和朋友所差无几的情侣。一起上学、放学,两个班上同一节体育课的时候,熊朗不去打球,两个人默默地坐在一起。

在操场的人声中,球嘭嘭地打着水泥地,天光太亮,在底下坐久了有些眩晕。坐在一起,也没什么话说,熊朗分不清是他们没什么共同话题,还是对方太过内向,或者是他不够主动,没能调动起气氛。

很奇怪,熊朗明明在人群中是个活跃分子,他的朋友很多,不乏有女生喜欢他,却谈着沉闷的恋爱,或许他并不理解这是什么东西。

“和我在一起,不觉得无聊吗?”

在体育课上约会的时候,他的初恋男朋友这样问他。

熊朗正在发呆,听到这个问题,他又持续发呆了一会儿,最后以这种呆滞的状态,答道:“我不讨厌这样。”

男朋友:“感觉你和他们在一起时更高兴一点。”

他抬了抬下巴,示意在球场上疯玩的人。熊朗打球的时候确实会显得更活跃,他球技不错,在男生里面也算高挑,因为和大家关系都不错,所以熊朗一上场就会有很多响应,他永远可以玩得尽兴。

“我……”熊朗无法否认他的话,有时候和他在一起,或许只是熊朗想要远离人群的时刻。

“我更喜欢和你在一起,感觉很放松。”

熊朗撒了谎。

或许这不算谎言,只是稍加修饰的实话罢了。

熊朗不记得他们是怎么分手的,或许连说出口的程序都没有,这段清淡如水的恋爱就结束了。在熊朗的记忆中,他的初恋不算深刻,后来回想起来,只觉得记忆模糊,对方的面目也模糊,较之更为清楚的是夜幕之下跋涉回家,还有那一天在操场上自己棱模两可的回答。

刚上高中的时候熊朗没有再谈恋爱,他处在一种吊儿郎当、漫无目的的状态。熊朗的人缘更好了,他发现自己很擅长同别人交往,颇有种一呼百应的架势。所以熊朗成日和朋友待在一起,尝试过逃课打架,仿佛一起做过这些事,他们的友谊就会更加深刻。

但其实没有,他们只是追赶着风向去做那些他们认为很酷的事情。熊朗的所有朋友都是直男,也陆陆续续有人谈起了恋爱。熊朗确认了自己的性向,没有交女朋友。

高一暑假,他去里昂找叔叔玩,到处看展,和里昂的留学生一起坐在街边喝可乐。他认识了一个头发卷卷的意大利男生,两个人用都很一般的英语聊天。在街边从黄昏坐到夜幕降临,异国的街道轮廓框住落日,石板路的边缘闪烁着金色的亮光。熊朗的可乐瓶喝空之后,两个人匮乏的英语词汇终于弹尽粮绝,在落日沉入地平线的时候,他和这个意大利男生接了吻。

熊朗的心情尚且算得上平静,只是觉得这样很新奇,他又更新了自己的第一次,人生丰富了一些。

这个吻不算很久,结束之后,意大利男生问他多大了,熊朗说了实话。对方听完之后,做了个投降的手势。他的同学们想去酒吧喝酒,意大利男生临走之前,在便利店给他买了一盒牛奶,对熊朗道:“再见,小宝宝。”

熊朗把牛奶带回家给自己的叔叔喝,叔叔满头雾水。

暑假结束之后,熊朗决定当艺术生,第一次拿起画笔。集训艺考有些辛苦,那段时间熊朗又谈了恋爱,比起恋人,更像战友,调解一下集训生活的沉闷,那个时候熊朗已经学会如何让男朋友感到开心,也许是那个意大利男生启发了他。

最后两个人考上不同的学校,顺理成章地分手了。

从大学开始,熊朗喝水一样谈恋爱。现在他谈恋爱很快节奏,遇到的对象都和他一样外向,直来直往,不必拐弯抹角。熊朗不是没有感受到快乐,只要按下投入的按钮,就可以享受恋情,厌倦之时,便按下暂停键。大家都需要新鲜感,现在还年轻,平淡的契合是一个为时过早的选择。

熊朗很是理解,也纵身跳进这样的洪流之中。

大四的时候,他刚和前任分手,分得很体面,两个人没有见面,只是发了信息,没有什么东西落在对方那里,连简单的交接都不用。熊朗在工作室里发完短信,宣布道:“我刚刚分手了,米娜桑!”

这消息对他的众多朋友来说并不算新鲜,大家都谈着差不多的恋爱。

有人搞到了隔壁A大校庆舞台剧的票,他们每年都去A大的校庆玩,玩得比自己学校校庆还要投入。S院的学生很擅长给自己制造各种节日来过。

分完手没有任何感觉的熊朗跟着他们来看舞台剧,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李跃。

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李跃并非经常上台,他有些胆怯,但又十分努力,观众缘就是这样神奇的东西,熊朗看没多久,就觉得李跃一定是非常有观众缘的类型。果然,随着剧情逐渐深入,李跃的状态也渐入佳境,王子坠入爱河而不自知的神情令熊朗印象深刻,他很想把那个瞬间画下来。

可惜王子戏份太少,只穿插在主线之中。王子战死之时,李跃没能演出预期的震惊和不甘,反而是一种青涩的迷茫,有一种歪打正着的适合。

王子退场之后,熊朗以为王子的场合到此就全部结束了。没想到他又出现在自己眼前,离熊朗最近的位置。

后来舞台之上的剧情,熊朗已经没再关注了。

他只是看着王子起死复生,从台上走到台下,悄悄地坐在熊朗旁边的走廊上,侧过头来和他的朋友说话。熊朗的听力很好,在那种情况之下,他们的对话,熊朗也全部都听见了。

那个时候,凭熊朗的认知,他本应该意识到这两人之间的关系。

那个时候,聪明伶俐的小熊——他一向如此自持,他早应该理清自己的思绪。

但是熊朗没有,他只是想,如果坐在前面的那个人是我就好了,要怎么做,才能让王子为自己从台上走到台下,那样看着自己说话,那样期待自己的评价呢?

为了得出这个问题的答案,熊朗像先前一样把一切套进自己熟悉的公式之中,主动进攻,主动释放信号,等待回应。因为他太过熟练,和朋友讨论着怎么约对方见面,没什么进展的时候,也有朋友安慰,插科打诨,很快就能调整心态,重整旗鼓。

熊朗忽略了很重要的东西,就这么一步步走到现在。

“难道你从来没有想过,我不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。”

他看到李跃表情的变化,连他怀里的狗都震惊了。

“什、什么?”

李跃有些结巴。

小熊,你一点也不聪明,也谈不上多伶俐。

熊朗在心里道。

他现在才承认,李跃无法被套进公式,他不是他交往过的任何一个人,再往前数,他不是熊朗的初恋,也不是夺走熊朗初吻的意大利男生。

“要换一种说法吗?”熊朗笑道,他感觉心头酸涩,前后都是凉风,进是没法进了,退又舍不得退。

李跃的表情变得纠结,他大概能知道熊朗的“换种说法”是哪种说法,但他没办法真的点头让熊朗说出来。

“小王子。”

熊朗第一次这样叫他。

“我喜欢你。”

他喜欢的竟然是李跃爱别人的模样。

这个偶然的舞台像有魔法一样,所有的故事都不仅限于台上,角色也不仅限于上台的演员。熊朗以为自己看到了戏中戏,他因为自己的傲慢而受到惩罚,现在才发现自己被卷了进去。

李跃:“……”

“可是我……”李跃手足无措地抱着狗,道:“我不是那种……”

他斟酌着措辞,好像还怕熊朗会伤心。

熊朗的语气和刚才聊天没什么不同,道:“好啦,我知道的。我只是想告诉你,因为我心里藏不住秘密。”

李跃静默了一会儿,像只被突然扔进外太空的动物,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放弃思考,紧张地朝熊朗道:“对不起。”

如果是另外一个人向你这样说,你还会这样回答吗?李跃。熊朗心道。

熊朗万万不可能做这个助攻——这是他最后的尊严。

不过,因为他喜欢李跃,所以不妨透露一下自己惨败的心得。熊朗摸了摸李跃抱着的小棕,小棕热情地舔了他的手,让他显得没有那么凄凉。

“没什么好对不起的,小跃。先意识到喜欢你,再和你说这件事,最后接受你不喜欢我的结果,对我来说没有那么难。只是打扰了你,该说对不起的是我。”

“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个大艺术家。”熊朗英俊的脸上挂着笑,没有伤心的痕迹。

李跃没想到他在这里call back,也没忍住笑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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