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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006 贱籍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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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较而言,上官家便十分惨淡。

一群新进贱籍人员,在排队等待都官郎中为她们分配去处。

依照律法,『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为官奴婢。凡初配没有伎艺者,各从其能,而配诸司。妇人工巧者,炙面入于掖庭,年五十免炙面。其余无能,咸隶司农。男子入于蔬圃,女子入于厨饎。男年十四以下者,配原籍司农;十五已上者,以其年长,令远京邑,配岭南为城奴。』[1]

郑离站在第一个,抱着小婉儿问:“大人,我这刚出生的小女儿是怎样安排呢?”

都官郎中麻利回答:“交给在押未判女犯代为抚养,长成劳动力之后,再回到你身边。”

郑离之前没了解过这些政策,她很惊讶。可是小婉儿现在那么小,又断不了奶,怎么可以交给别人呢?她难以接受,提出质疑:“那若是其她女犯没有奶水,她岂不是要饿死了?”

郎中解答道:“就算在押女犯都没有,司农寺也肯定有,那里人多。到时候,会安排那边休产假的女犯帮带。”

郑离很难过,虽然这是个办法,但她还是绝不能接受。

即使人家有奶水,小婉儿又不是人家的亲女儿,人家怎么可能真心待她呢?而且她听说过,无母官贱幼女,被送去做官伎的概率极大。虽然她并没有死,但她不在女儿身边,女儿不就跟无母一样吗?她可不能接受女儿被□□。

当然,就算不会发生这种事,她也见不得女儿独自一人无依无靠生活在别处。她哪里放心得下?于是她愁眉苦脸再度问道:“孩子不能自己抚养吗?”

“可以倒是可以。”都官郎中顿了顿,“只是,自己抚养就进不了掖庭了。掖庭在皇宫内部,不许吵闹的。要亲自带娃,只能去司农寺,还不能耽误活计,会非常累。”

他办理过多起类似事件。很多母亲都在这个地方艰难抉择过。因为掖庭生活质量相对较高。但它是为后妃服务的,不是提供照料的,自然不会养还在啼哭的婴儿。司农寺倒是让照顾婴儿,但那里更累更难熬,治安还差。

没想到郑离倒是完全没有纠结。她态度坚定,必须一直守着女儿,保护女儿长大。

是以她毫不犹豫做出决定:“那我就去司农寺。”

都官郎中愣了一下,有点佩服。随后他点头答应,登记好信息,继续分配下一个。

最终。

杨繁独自进了掖庭。

琨儿则独自发配岭南做了守城奴隶。可怜他在路上就被毒虫咬了,刚到那边又碰上了蛮酋入侵。他带病上阵加上经验欠缺就受了伤。祸不单行,他还遭遇了瘴气侵扰,伤口发生感染,很快去世。

郑离和小女儿则在司农寺经过二轮分配,被分到其下辖的京苑,正式开启官奴婢生活。

进去之后。郑离方才知晓京苑还跟牢房挨着。不只是它,所有司农寺下辖机构,都跟不同的牢房挨着。因为徒刑罪犯也在其中劳改。

不过徒刑犯的地位比她们娘俩还高呢。徒刑犯里还有非贱籍。而她们这些个官奴婢,全是贱籍。不只是贱籍,还是贱籍中的吊车尾。理所当然的,她们在京苑里也是最底层,在社会上也是最底层。

生活毫无疑问也是最为艰苦的。

进苑第一步,是领取物资。第二步,是分配岗位。

官奴婢年至四岁,始服长役。[2]

所以小婉儿就比较惨。她现在还不是劳动力,物资非常之少。要艰苦长到四岁,才能成为劳动力,可那时物资虽然变多,但就得开始干活儿了。

郑离处境稍微好一点儿,因为是成年人,现在就可以做事,物资也多一些。

现下正是寒冬腊月,两人各发了一套冬装。冬装两年发放一次。因为她们是和徒刑犯一起劳改,所以制服和囚服很是相似。

郑离的冬装包括一件短襦、一条复袴,一双牛皮靴。除此之外,她还领到一张毛毡。

小婉儿的冬装则只有一件布襦和一双鞋袜。[3]不仅没有自己的毛毡可铺,连裤子都没有。她要长到十岁,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棉裤和毛毡。而且因为她会长身体,怕她以后穿不进去制服,京苑便给她发了套大号制服。

那衣服本来就不是很厚,太大又穿不严实,冻得她不停地打哆嗦,换完制服没多久就僵了。

郑离察觉到女儿不太对劲,连忙将人塞进自己怀里紧紧搂着。暖和了好一会儿,女儿方才恢复。她觉得这样不是办法,便将睡觉用的毛毡裹到孩子身上,小婉儿这才有所缓和。

接着郑离便分到了任务,是舂米、磨面。不过她产后有一个月产假,所以这几天还不用开工,等出了月子再开始干活儿。她便先抱着女儿,在前辈旁边观看学习。

这日晌午,她还吃到了有生以来最难吃的饭。

京苑的口粮,早上是稀粥,晌午和晚上是菜汤、窝头。分量都不多,菜叶很少,肉听说只有逢年过节才有一点儿。

司农寺在吃食方面的规章制度有:『三岁以下为“黄口”,不给粮。四岁以上为“小口”,每日给粮六合。十一岁以上为“中口”,每日给粮一升五合。二十岁以上为“丁口”,每日给粮两升。』[4]

也就是得到四岁以后,开始干活了才有饭吃。

小婉儿三年内,只能吃奶水。郑离打算等她长得大些后,把自己的口粮分给她一点儿,虽然她自己还不够吃,分出去就会更饿一些。但是她不长身体了,孩子要长,肯定是孩子更有必要吃饱饭。

同样的。她还认为孩子更需要暖和,她自己抗冻。便将毛毡只给了女儿,她将衣服都穿上,抱着女儿睡。

没想到她入睡不久便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抽筋,抽到她怀疑人生。无奈,她只能再将全部裹在女儿身上的毛毡解开,包住她们娘俩一起睡。

就在她月子即将做完之时。她的父母也终于求到一个探视她的机会。他们从听闻她去了司农寺开始,便四处打点,托人帮忙,直到这日方才打通关系。

苑史前来传唤她时,还卖了个关子:“一个好消息,一个坏消息,你先听哪个?”

郑离不想先喜后悲,当然要先听坏消息。苑史告诉她:“你儿子病亡了。”

郑离闻言一愣,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整个人石化在寒风中,儿子才走了不到十天,算算日子该是才刚到那边没几天,怎么这就死了呢?她僵直了一会儿,直到女儿被她勒的疼了,难受的叫了几声,她的知觉方才慢慢恢复,泪水也随即夺眶而出,她问道:“大人,怎么会这么快呢?他是怎么死的?”

“岭南死亡率本来就很高。”苑史说道,他不想多做解释,毕竟他不是见证人,也不清楚全貌,便火速转移了话题,“好消息是你父母来看你了,去见见他们吧。”

郑离此刻心如刀绞,脑子变得异常迟钝,一时没能反应过来。

苑史见状又大声重复了一遍。

她才有了动作。这确实是个喜事,但她却开心不起来了。她只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阴沉沉的,脚步异常沉重。只能使劲儿向外走去,用力抱住孩子,勉强不让她掉下去。

外面的郑母趁等待间隙,小声叮嘱着:“一会儿别怪孩子选错人,她已经够难受了。”

“知道。”郑父低低应着。

话音刚落,便见郑离出来。

郑母没想到女儿才进来这么两天,便已失魂落魄至此。她赶忙小跑上前扶住她,顺手接过孩子问:“天呐,怎么已经变成这样了?”

郑离先颤抖着回答道:“琨儿死了。”

二老俱是一惊,那么大一个外孙竟然转眼间就没了。他们也有些难过,但还能承受,毕竟那孩子跟他们不亲。而且还是活人要紧。他们更在意女儿。

郑父拄着拐走过去,让女儿靠到他身上宣泄情绪。

待郑离平复些后,他安慰道:“人死不能复生,节哀吧。还是顾好自己要紧。”

郑离不想父母担心,崩溃中硬撑着点了头答应。

郑父接着说:“我们今天来,是想问问你。干嘛想不开呢?还没出月子就敢选重体力活儿干,身体损伤多大呀。还有,你知不知道司农寺治安很差呀?”

“您不用担心我,我有产假的[5],出了月子才开始干活儿。”郑离先是宽慰父母,接着又出言解释,“我也没有办法,总不能把女儿自己丢在这儿吧。”

郑父说道:“这儿不是有其她女人吗?把女儿交给她们就好了。”

郑离摇头:“不行的,我还要喂她呢。”

郑父不关心外孙女,又不跟他姓。便劝道:“这孩子还没满月,都算不上是个人,她还是个女孩儿,又不值钱。她奶奶都不要她,都去掖庭了。你还要她干嘛?我看你是傻了。你根本就没必要为了她让自己多受罪。别管她了,扔了得了。扔了她,你去掖庭,比在这破地方安全多了,还轻松。我现在还能帮你操作,等我死了,可能就没人护你了。”

郑离皱眉拒绝:“爹爹,你怎么能那样想呢?那也太残忍了,我不能那样做。”她刚刚收到了儿子病亡的通知,难受得很,现在听到父亲这么说,就更加悲伤。大哭道,“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,绝不能再失去女儿了,我就剩这么一个孩子了,我就算累死,也要尽全力护她周全的。”

“哎呀~”郑父摇了摇头,苦口婆心地劝解,“这孩子出生就没入贱籍,这辈子都没有享受生活的机会,要当一辈子牛马,就算她长大了,又能怎么样呢?最好也只能嫁个贱籍[6]。说不定她自己根本不想活着呢。你强行让她长大,她可能还要怪你给她悲惨的一生呢。你又何苦去吃力不讨好呢?”

郑离继续摇头,随口找了个借口回应:“爹爹,我现在去掖庭还得炙面呢,我不想毁容,也不想女儿毁容。”[7]

郑父反驳道:“脸哪有生活质量重要?”

听到这里,一直没怎么开口的郑母终于拉了拉郑父,说出了自己的意见:“让孩子自己决定吧。”

郑离点点头道:“阿爹,阿娘,我可以抗住的,不必挂念我。”随后她郑重地向二老行了个大礼,“你们自己多保重,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
“犟死了!”郑父很无奈。但他劝不动,只能任由女儿去了,“哎~行吧。那你也好好照顾自己。”

双方告别后。他又追加了些贿赂,给京苑的一众官员,请他们对郑离母女手下留情。他们夫妻还去买了个装婴儿的竹篓托苑史转交给女儿。

这竹篓送得很及时,郑离再过一日便出月子,干活儿的时候没有工具很难把孩子放到身边。这样一来,她在舂米的时候就能把孩子用毛毡包起来放到背后的竹篓里了,她可以边做工边带孩子。

而直到开始做事,郑离才发现,那口粮在没任务时才勉强够吃,她饿得还不算厉害。一旦开始上手重体力活儿,就完全不够了。真没想到舂米的消耗有那么大,每天到放饭的时候简直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。

如此这般过了三个月,她给小婉儿提供的营养便已开始不足。

小婉儿的身体愈发瘦弱,头发越来越细、越来越黄,连哭都变得软绵绵的,没有力气,到后来干脆都不哭了。整日不哭不闹,在背篓里自言自语、自己啃手指、啃袖子玩儿,躺累了就趴一会儿,趴累了就躺一会儿,困了就自己睡觉,好像已经懂事了似的。

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。可是这懂事得未免也太早了些。可惜郑离对这一切都无可奈何。

好在不是所有事情都糟糕透顶。还有唯一的好事,气温上升了,宝宝没有被冻死的风险了。

阳春三月,草长莺飞。

京苑发了新的春装,同样类囚服。成年女子春装包括一条布裙、一件窄袖短衫、一件绢褝、一条春头巾、两双鞋。幼女春装包括一件布衫、一条布裙,一双鞋。[3]

小婉儿换上春装之后,灵活了许多,爱上了翻身,独自来来回回在竹篓里翻,玩得不亦乐乎。

作者有话要说:相关史料:

《唐六典》卷六 尚书刑部

都官郎中、员外郎掌配没隶,簿俘囚,以给衣粮、药疗,以理诉竞、雪免;凡公私良贱必周知之。

[1]

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为官奴婢。(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,皆谓之官奴婢。男年十四以下者,配司农;十五已上者,以其年长,命远京邑,配岭南为城奴。)一免为番户,再免为杂户,三免为良人,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。(凡免皆因恩言之,得降一等、二等,或直入良人。诸《律》、《令》、《格》、《式》有言官户者,是番户之总号,非谓别有一色。)年六十及废疾,虽赦令不该,并免为番户;七十则免为良人,任所居乐处而编附之。凡初配没有伎艺者,从其能而配诸司;妇人工巧者,入于掖庭;其余无能,咸隶司农。

[2]

(诸官奴婢,三岁已下听随母,不充数。)其余杂伎则择诸司之户教充。凡配官曹,长输其作;(其官奴婢长役无番也。)

男子入于蔬圃,女子入厨膳,乃甄为三等之差,以给其衣粮也。

(四岁已上为\"小\"。十一已上为\"中\"二十已上为\"丁\"。

[3]

春衣每岁一给,冬衣二岁一给,其粮则季一给。

丁奴春头巾一,布衫、袴各一,牛皮靴一量并毡。官婢春给裙、衫各一,绢褝一,鞋二量;冬给襦、复袴各一,牛皮靴一量并毡。十岁已下男春给布衫一,鞋一量;女给布衫一,布裙一,鞋一量;冬,男女各给布襦一,鞋袜一量。官户长上者准此。

[4]

其粮:丁口日给二升,中口一升五合,小口六合;褚户留长上者,丁口日给三升五合,中男给三升。)

[5]

凡元、冬、寒食、丧、婚、乳免咸与其假焉。(官户、奴婢,元日、冬至、寒食放三日假,产后及父母丧、婚放一月,闻亲丧放七日。)

[6]

男、女既成,各从其类而配偶之。(并不得养良人之子及以子继人。)每岁孟春,本司以类相从而疏其籍以申。每岁仲冬之月,条其生息,阅其老幼而正簿焉。

《唐律疏议》第十四卷 户昏四十三

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,违者,杖一百。官户娶良人女者,亦如之。良人娶官户女者,加二等。「疏」议曰:杂户配隶诸司,不与良人同类,止可当色相娶,不合与良人为婚。违律为婚,杖一百。「官户娶良人女者,亦如之」,谓官户亦隶诸司,不属州县,亦当色婚嫁,不得辄娶良人,违者亦杖一百。良人娶官户女者,加二等,合徒一年半。官户私嫁女与良人,律无正文,并须依首从例。

即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妾者,准盗论;知情娶者,与同罪。各还正之。「疏」议曰:奴婢既同资财,即合由主处分,辄将其女私嫁与人,须计婢赃,准盗论罪,五疋徒一年,五疋加一等。知情娶者,与奴婢罪同;不知情者,不坐。自「杂户与良人为婚」以下,得罪仍各离而改正。其工、乐、杂户、官户,依令「当色为婚」,若异色相娶者,律无罪名,并当「违令」。既乖本色,亦合正之。太常音声人,依令「婚同百姓」,其有杂作婚姻者,并准良人。其部曲、奴婢有犯,本条无正文者,依律「各准良人」。如与杂户、官户为婚,并同良人共官户等为婚之法,仍各正之。

[7]

《全唐文》第10部 卷九百八十二

对官户判:官户炙面送掖庭,旧有疹疾。所由以非五十以上,不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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