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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脸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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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忘了一切。

他不知道自己姓什么,叫什么,也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,家住何方。

来来往往的侍女仆役叫他傻子,他觉得自己不傻;也有人叫他阿哑,他其实也不哑,只是不喜欢说话。

身上是粗布衣衫,脚下是粗陋布鞋,脸上碎发缭乱,半遮着眼。

一切都是从来没有过的体验,他好像在过着别人的人生。

他不该在这里,可是不在这里,又该在何处?他记不起来……

主人叫做乔临,他清俊瘦削,年轻的脸上分明还有稚气,却已经是一家之主。

乔临近日受了伤,唤他进屋上药。

他低头蘸取药粉,抬头就见乔临将外衫褪去……

肩若削成,腰如约素,延颈秀项,皓质呈露——她是女子。

非礼勿视!!!

阿哑猛地闭上双眼!

他呼吸急促,面红耳赤,心如擂鼓。

“扑通、扑通、扑通……”那是心脏在跳动的声音,它都快撞破他的胸腔。

怎么办?该怎么办!

他竟然看了这姑娘的背,他毁了女子的名节。

他是不是该娶她?可是他是傻子,也没有聘礼,她会愿意嫁给他吗?

她要是不愿意嫁给他,他又没法赔,岂不是该以死谢罪?

“阿哑,你今天怎么慢吞吞的?”乔知鱼抱怨道:“快点,等会儿还要去账房。”

在催了……在催了!

该不该睁开眼睛?赶紧做决定啊!

阿哑心如擂鼓,最后把心一横——事急从权!

大不了今后赔她一条命!

他猛地睁开眼睛,却在目光触及到莹白的肌肤时,像被烫了一样不自然地别过脸去。

她是女子啊……

他颤着手,拿着药帕沾了药粉,在姑娘的胳膊上轻轻地按了两下,然后脸“刷”地就红透了。

他到底在干什么?

前面的乔知鱼无奈地教育道,“傻子,我伤得是背,背知道是哪儿吗,是这儿。”她背对着他,手指了指自己的背,还强调了一下,“是这儿,不是胳膊。”

阿哑深吸一口气,艰难地把头扭回来,鼓足勇气抬头……

目光在触及乔知鱼背部的一瞬,他愣住了。

她的背很美,莹白如雪,骨肉圆匀,可这么美的背,那上面如今却攀了一条从左上肩横贯到右腰的可怖伤痕,那伤痕还在沁出点点血珠。

她一个女子,是去哪里受的这么重的伤,一定很疼……

林荀说过,女子最在意自己的容貌,他的妹妹曾经因为手上留了疤,哭得比天塌了还难过。她背上这么长这么深的伤痕,留疤是在所难免,那她会不会也因此难过。

她会不会现在就在难过?

阿哑皱起了眉头,他赶紧将药帕沾了药粉,轻而又轻地盖在女子的伤痕上。

伤痕很长,上药期间,手指不可避免的碰触到她的肌肤,他像是被烫到一般迅速拿开,但脸却越来越烫,手也越来越抖。

君子守正,不得无礼!

他喉结滚动,闭上了双眼。

他额头冒汗,心慌意乱。

不许看她,不许碰她,不许轻薄佳人,不许心猿意马。

一场药上完,他浑身的衣衫被汗水沾湿大半,像是刚从刑场上走下,而这刑场,设在他的心里。

“上完了?”乔知鱼感觉阿哑停手,便大大咧咧的裹上胸口绷带,转过身来,“比昨天好多啦。”

“对了,你今天吃苦瓜糕是怎么回事,不喜欢吃苦的?”

她说道,“不喜欢吃苦很正常,我也不喜欢吃苦。不喜欢吃的东西,就不要咽,否则会被噎死的。”

“垂头丧气的干嘛?”

阿哑眼睫低垂,面色通红,不敢抬眸。

她还未穿中衣,他怎敢抬头?

“送你点东西。”乔知鱼起身,从桌子上端了一盘黄澄澄的糕点过来,“桂花糕,你试试。”

阿哑捡起一块,有些迟疑的放入自己口中,轻轻咬下一角,桂花的香、蜜糖的甜便在嘴里化开。

“好吃吧!”乔知鱼走到屏风后,穿上自己的中衣,骄傲得像一只花孔雀,“这是我亲手做的,外面都买不到。你是整个云川除了安颜以外,第二个能欣赏我的甜糕的人,阿哑,我也欣赏你,我觉得你很有审美。”

“其实,我除了做甜糕以外,还会做很多东西。虽然肥皂失败了,玻璃也失败了,但我最近又想到一条可以发家致富的路,你猜是什么。”乔知鱼双手一展,做拥抱世界状,“香水。”

“知道为什么我想做香水吗?因为做香水的原理和蒸馏酒,非常相似。香水,和白酒,它俩可以看做是表亲。从逻辑上来看,这条路非常可行!你觉得呢,阿哑。”

“谢谢,谢谢阿哑的支持,你这么信任我,我一定会努力成功的!”她摘下头上不存在的帽子,绕了三圈后扣在胸前,颔首鞠躬。

阿哑抱着桂花糕盘子,吃着甜糕,乖乖的坐在床上,睁着琥珀一般的瞳子静静看着乔知鱼的表演。

乔知鱼感觉有点不对,“怎么觉得你好像变聪明了?”

她狐疑地缓缓靠近,单手将阿哑的下巴抬起。

阿哑轻轻蹙起了眉,那张清俊矜贵的脸上,闪过一丝慌乱。

太近了,他甚至能感受到她的呼吸。他心如擂鼓,他不敢看她的眼睛,眼神移开,便一路掠过她的鼻尖,唇峰,下巴……

他在干什么?他怎能如此放肆!

那是姑娘家,不得无礼!

手中的甜糕被捏碎了,散落到床单上。

乔知鱼认真的欣赏了傻子片刻,下了个定论,“一定是因为长相的原因,所以才看起来聪明。”

“好好的傻子怎么长了副这么矜贵的好样貌?而且身段风流,又高又瘦……”

乔知鱼后退两步,上下打量了他几眼,嘴角浮现出一丝轻浮的笑意,“你适合……女装。”

“城南有一家酒户姓李,我很讨厌他们。一会儿我把你男扮女装,你就去勾引李家的家主,成为那个老是喜欢出言不逊的李志的小妈,然后你就给我偷出李家酒方,然后我就发往全城,把那酒方公之于众,然后李家酒就卖不出去,我就坐收渔翁之利!”

畅想了一下,乔知鱼觉得很美,乐颠颠往屏风后找外衫去了,不一会儿,她又想出了这一故事的后半段。

“然后你再当着李家家主的面,和我乱搞!”

“噗……”阿哑嘴里的甜糕喷了一床。

“李家家主撞见,当场气死!”

“然后你就衣衫不整的冲出去呼救,把屎盆子扣在李志身上,就说他意图当着亲爹的面欺凌小妈,还把他自己亲爹活活气死啦,天呐,真是禽兽!”

乔知鱼入戏颇深,痛心疾首,摇着头,唏嘘道,“然后李家的名声就彻底败坏,在酿酒界再也抬不起头来,啧啧啧……”

她总结道,“百年声名毁于一旦,这就是商战中的——美人计。”

话音刚落,吴伯的声音在外响起,“少爷,对账。”

“哎,来了。”乔知鱼叹了口气。

她将不羁的表情一收,将外衫递给阿哑,“为我披上。”

夜深露重,从这屋里一步踏出,她就又是稳重的家主,全家的依靠。

乔知鱼走后,阿哑又坐了下来。

他慢慢地,珍惜地咬着手中的甜糕,一块接着一块。

他想起了一些往事来。

小时候,父亲外出打仗,家里只剩他和娘,桌上永远不见荤腥,只有苦菜。

苦瓜、苦笋、苦荞、苦参,苦角,吃得人舌尖发麻,头晕目眩。

娘永远以泪洗面,满脸苦怨,“知道娘为什么爱吃苦菜吗?因为娘心里苦。嘴里苦了,心里就能少一点苦。”

“你也跟娘一起吃,来,张嘴,娘喂你。”

旁边的嬷嬷看不下去,哀声劝阻,“夫人啊,小公子他还在长身体。”

娘脸色一冷,“来人,掌嘴。”

十岁的他哭着哀求,“娘,不要打嬷嬷,我吃,我吃。”

他满脸泪水,端着碗,不断把菜往嘴里塞。

真苦啊,苦到他心里,苦得他咽不下去,不住干呕。

“不准吐,咽下去,给我咽下去。”

娘的手死死捂住他的嘴,“敢吐一口,我就打死她!”

他吃过很多很多的苦,每一口,都像刀一样,而他还要把这些刀,都温顺的咽进自己的腹中。

十二岁生辰,待他最好的嬷嬷偷偷塞给他一块甜糕。

那是他吃过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!他只吃了一小口,把剩下的藏到枕头底下,结果很快就被发现。

嬷嬷狠狠挨了一顿板子,在那个雨夜咽了气。

从此以后,再也没有谁敢接近他,敢在雷霆之下,送给他一块糖。

苦与甜,是他此生最鲜明的两种味道。

饭菜是苦,苛磨是苦,冷遇是苦,苦连绵不绝,可是后来,他却再也没尝到过甜。

此刻,阿哑看着眼前黄澄澄的糕点,珍惜的再咬下一小口。

“不喜欢吃苦很正常,我也不喜欢吃苦。不喜欢吃的东西,就不要咽,否则会被噎死……”

她刚刚说的话犹在耳边。

……不喜欢吃苦很正常,不喜欢吃就不要咽。

桂花的香和蜜糖的甜在口腔里缓缓化开。

这一口甜,他已经等了太久,太久。

作者有话要说:打滚求收藏TA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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