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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赔罪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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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锦章本来是铁了心要回家的,但奈何曹德步步紧逼,带来的压迫感像是泰山压顶。

他狼狈地往后退,脚下一个不稳,摔倒在了床上。然后曹德一边语无伦次地请罪,一边手脚麻利地对萧锦章半拖半抱直接给人弄上了马。

曹德此时当真是饿了,倒是没有注意到萧锦章黒得像锅底一样的脸色。只是高兴地点了一道烤羊腿,又加了几样卤味。

店家弯下腰贴心问道:“客官今日不要酒吗,今天刚到的成年佳酿,还剩几坛呢。”

曹德闻言咽了咽口水,朝萧锦章看了一眼,对方正在默默地饮着茶。他最终还是咬了咬牙道:“不必了,就这些吧。”

萧锦章挑了挑眉,看向曹德,神色淡淡的。看不出来曹德还挺讲信用的,说不喝酒就不喝酒。

一道香气四溢的烤羊腿被摆上了桌。店家的手艺极好,羊腿烤得外酥里嫩,还滋滋得冒着热油,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
饶是被拐来的萧锦章,见了这道菜神色都亮了亮。

曹德早就迫不及待的夹起一块羊肉就往嘴里送,刚烤出来的羊肉鲜美但却很烫,曹德忙张开嘴巴往外哈气。

余光瞥见萧锦章并未动筷,反而又用一种关爱智障的目光瞧着他。曹德心里明白过来,急忙拿了双筷子递给他。

既是请人吃饭,怎么自己先动起筷子了。曹德在军营里头待惯了,从前毫不在意这些礼节,但遇着萧锦章便开始为自己的粗鲁感到些许懊恼了。

萧锦章不知他此刻的心理活动,只是接了筷子,挑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夹了一块肉,放到嘴边轻轻吹了吹,觉得差不多了就往嘴里送。

肉香在舌尖绽开的那一刻,萧锦章瞪大了眼。

他向来是个不重口腹之欲的人,因为朱子有言要克己复礼,食物对他来说饱腹就好。然而这道烤羊腿打破了他以往的饮食习惯。

羊肉被木头熏过,多了一些风味,肉虽多汁但不腻,表皮烤得又薄又香。或许是羊肉本身就很新鲜,不需要过多的调料就已十分入味,萧锦章忍不住抬手又夹了一筷子。

曹德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,不知为何只觉得比自己吃还得劲,神色中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柔和。

萧锦章吃得慢条斯理,曹德便也收着不好吃太快,屡次想开口说话却见萧锦章垂着眸子吃得认真的样子,默默把话咽了下去。

这对习惯了热闹的曹德来说是很磨人的。尤其是曹德吃这道菜向来是撸起袖子一手抓着羊腿,一手拎着酒才算过瘾,如今拿着筷子吃得每一口还不够塞牙缝的。

忽然隔壁桌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,立刻吸引了曹德的注意力,他倒不关注那桌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样子,只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桌上的酒,兀自吞咽口水。

但碍于萧锦章,又不好意思看的太露骨,只好收回目光,过了一会又忍不住那看。

这一来一回的,萧锦章也觉得不对劲,咽下嘴里的肉道:“都督若是想喝酒便喝吧,不过请恕萧某不能奉陪。”

曹德闻言喜上眉梢:“当真?”

萧锦章看了眼曹德亮晶晶的双眼,忍不住笑道:“自然,不过不可贪杯,此处萧某不熟,等等还需都督带路。”

曹德手一挥道:“好说,好说。”然后迫不及待地吩咐小二上壶酒。

几杯热酒下了肚,曹德脸色泛红,眼睛却更亮了,像是盛了星光。许是夜黑了,曹德的脸看上去不那么糙了,就着他那大气的五官和魁梧的身材,看上去倒比平日里英俊几分。

喝了酒,人的话就变多了。

曹德想起了大草原,就絮絮叨叨同萧锦章说了许多:“你知道大草原吗,那日我们打退了草原上的那帮蛮人,顾将军高兴得办了场篝火会。那时我们请了卓尔部的汉子帮我们烤羊肉,啧啧,那滋味比这好一百倍,现在想来都口水直流。”

“还有那草原的姑娘,虽说没我们这儿的白,但一个个英姿飒爽的紧,还很会骑马。”

曹德越说越兴奋,还时不时用手比划一两下,说到激动处,羊肉碎喷了萧锦章一脸。

萧锦章嘴上嫌弃曹德粗俗,然而眼里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向往不假。

他自幼就入了族学,从此无论晴雨霜雪皆手捧书卷,口中朗朗是四书五经。印象里最深的,就是中秋夜透过书房窗户窥见的一轮圆月。

“嘿,若是有机会,我带你去草原上骑马。”

即便这句话出自醉酒的曹德,但萧锦章不可否认他心动了。

他如今不过刚刚及冠,他这个年纪对锦绣河山,天地风光的向往是很大的。

好男儿志在四方,若不是因为肩负着传承萧家的使命和背着的官职,他真想离开京城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。毕竟天子脚下,在哪里当官不算为国效力呢?

不过他也仅仅只是心动罢了。

父母在,不远游。

更何况这里有他的根,有他在乎的人,有他必须要肩负的责任。

想到这,他无奈地笑了一下,转换了话题:“都督姓曹,可是开国元勋曹佩将军的后人。”

曹德骁勇善战想来是同祖上有些联系,而且相传曹佩将军无子,但却有一个侄子。于是萧锦章就这般猜想。

没料到曹德摇了摇头道:“我自幼父母双亡,幸得顾将军赏识,方才走到今天。”提到顾瑾,他的神色认真起来,“我这条命是顾将军给的。”

他从小父母双亡,寄养在大伯家里,下地放牛,洗衣做饭什么都干。可是有一年大旱,村里闹饥荒,伯父又有三个孩子要养,实在没办法就撇下了他。

他那时年纪尚小,一个人饥肠辘辘在路上游荡。结果被一帮土匪掳了去,他们瞧着他身子还算结实,就留下来替他们打杂,干些没人愿意干的粗活累活。

后来顾瑾带兵来剿匪,她那时刚及笄,年龄不大却使得一手好鞭。

那鞭法柔中带刚,快如疾风,形如闪电,把土匪头子打了个落花流水。他那时就躲在灌木丛里看,看得目瞪口呆。

突然顾瑾一鞭子把他抽了出来,眼看鞭子像骤雨一样打下来。曹德抱着头挨了几鞭,胡乱往上一拽,还真给他拽住了。

那时曹德没什么功夫,只空有一身蛮力,就这样拽着鞭子与顾瑾耗着。谁料顾瑾一个松手,曹德立刻摔了个四脚朝天。

后来顾瑾知道了他的身世,又见他是个练武的好苗子,便收他当了兵。

“我的名字是将军给的,本来我没有名字。”曹德又灌了一口酒,忽然来了这么一句。

萧锦章倒不知曹德有这样的身世。

曹德是武官,且刚从边疆调到皇城,知道他身世的人,在都城中想必寥寥。

一坛酒很快见了底,见曹德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,萧锦章挥挥手又给他叫了一坛。

曹德见了酒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再三确认自己可以喝后,嘿嘿一笑,拔开酒塞道:“你放心,我酒量好的很,千杯不醉。”

……

九韶殿,君昭颜赤足站在白玉阶上,身上穿着单衣,在外面搭了一件杏黄色的披风。

她此时正盯着空中的那轮月亮发愣,她脑子里零零碎碎闪过很多片段。

君父临终前的浅笑,严符在殿前咳出的鲜血,太师的叮嘱,裴渊被绑在刑架上鲜血淋漓……

一个个画面杂糅在一起在她脑海里翻滚,各种声音交杂着在她脑中叫嚣。

她觉得累。

如果有的选,她不想当皇帝,一点也不想。可是她没得选,不当皇帝就得死。死在那夜阴冷潮湿的地牢中,死在母皇厌恶的目光下,死在如履薄冰的夺嫡之路上……

她感觉自己是在被推着走。

当皇帝之前,被人推着当太女,太女之位是血淋淋的。当上皇帝后,她也在被推着走,做自己不擅长的事,应付各种纷繁的,杂乱的。

她不适合当皇帝,一点都不适合。

不知怎么她想到了顾瑾,想到她的手抚过身体所带来的颤栗。还有她的气息,凑在她耳边的每一句都透着些不怀好意。

她想到她用长鞭捆了她的腰,把匕首塞到她手里,要着她的耳朵说:“杀了他,杀了他你就能当皇帝。”

顾瑾恶劣地打碎了她脑海里盘旋的一切,露着白牙,笑容森寒,眼角还沾着血。

眼前忽然出现一道红色的身影,君昭颜骤然将自己从思绪中抽离。

而此时,顾瑾一身红色劲装,一头青丝用发带束成高高的马尾,右手手指勾着两壶酒,嘴角含着笑意,正披星戴月,步履轻快地向她走来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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