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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险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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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袭碧玉珠帘内,美人塌边的香薰飘出一缕轻盈的烟,沸腾着攀缘上了屋梁,直刺破大片的白昼,潋滟着玉石璀璨间流转。

那侧卧其间,锦衣缎袖的人儿唇边含笑,眉目浸染了这淡香,沁的如新拓好的水墨画般润泽朦胧。他全然不顾于此,只随意地用修长的两根手指捏着一粒黑子,那黑子通体圆润,是由上好的玉器琢成的,此刻在他的指间沉静温柔的似水般澄澈。

此人生得一副阴柔妩媚的好皮囊,肤白如雪,墨发如殷,彼时,他正处于半梦半醒间,只衣衫不整地斜靠在美人塌上,轻阖着一双细长的丹凤眼,那栖息于眸上的长睫毛随着呼吸在轻颤,悄然间,仿若是欲将舞走的蝴蝶般轻盈。

珠帘隔绝了屋外莺莺燕燕的唱曲儿声,让这间不大的阁子显得谧静了许多。

一个老妪正伏膝跪在地上,神色略有些紧张地对那人道:“锦相公,该用餐了。”

闻此言,那人的眸子缓缓地动了动,不耐地将目光聚焦到那老妪身上,似是有水波纹在动荡。

老妪一看那局残棋便知道他是又下了一夜,而又一子未解,遂不敢惹他,忙不迭地将身后那个浑身被五花大绑着,不住地颤抖着的中年男人抬过来。

那被绑的人看上去害怕的紧,绷紧的皮肤颤抖的像筛子一样,牙齿不住地打战。他本就被吓得发不出声音,在见到面前的那人时,更深切的恐惧便骤然间缠绕进了他的眼底。

面前的这哪里是人?这分明是厉鬼啊!

红衣素面,尖齿獠牙,不是厉鬼是什么?中年男子实在是撑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刺激,两眼一翻便随即昏死了过去。

而那被称为厉鬼的人,不知何时已经从塌上坐起,他缓缓地系好衣服的带子,几不可察地用长指甲抚摸了一下唇角,那唇红艳似血,和雪白的肌肤形成了强烈的反差。他朝那中年男子勾了勾手指,眨眼间,便将那昏死于地上的中年男子挪到了手边。

他用指尖轻轻地敲击着男人的头骨,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吱嘎声。为了估摸着肌肉的质量,他凑近着去嗅那男人的味道,还未靠近多远,一股油腻的味道便透过皮囊散发到空气中,这让他的眉头微蹙,略为可惜的将其离远了一点。

这男人害怕他,肉都萎缩了。

像是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,他在下一秒就果断地将那男人撇了出去。

无辜的中年男人被这一下摔得七荤八素,他的脑袋磕到了桌角上,顿时皮开肉绽,溅了一地的鲜血和脑浆,而后立刻就没有了丝毫生息。

那罪魁祸首却连多看一眼都懒得,只嫌弃地看着自己的手,微微抽搐了一下嘴角。

见此状,老妪便一个长跪,伴着无尽的赎罪,不住的磕头。

“臭死了。”那人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骨传导一般飘渺虚幻,他舔舐着自己的长指甲,睥睨间獠牙已经被还原成了犬齿。

“都是老奴的错,楼里最近生意不太好,一时间没了男人,不得以才拿这粗糙骨皮来为锦相公充饥,老奴真是罪该万死。”

“罢了。”他用目光制止了老妪的磕头,这老太太的把戏总会把他看的头晕眼花,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故意的。

他继而叹了口气,挥了挥手示意老妪出去。在得令后,那老妪似是如获大赦,忙不迭的将那具尸体抬了出去。

终于安静了。

男人光着大腿,若有所思地将指间的黑棋下到了棋盘的一处角落,昨夜下到这时他便困的睡着了,此时再次复刻,眉目顿觉清朗,只看那白子已是被黑子包围,处于无计可施的境地了。

他与自己下了一夜的棋,如今有了胜负,不由得心情大好。

“还能逃掉吗?”他轻哼一声,眸光含笑间尽显风情。

我的囊中之物。

彼时,武场上的万数将士已若上弦之箭般蓄势待发,见那红缨迎风挥舞,凛凛刀光剑影间皆是一片峥嵘景象。

军营帐内,李不徇正手握一杯浊酒,边读那本册子边比划着方位,似是在用心的记着兵法。

这时,打外边报告着进来了一个使者,那人手握符状,似是刚从前线过来,一脸的形色匆匆。

待见到那身着银色盔甲、手握卷书的男人后,他便立刻双手抱拳作揖道:“回当家,前方平荒军已经有了警惕心,他们的头儿已经在鸣鼓整装了。”

“哼,还说没有包抄我们的心思。”不徇捏着书页,眉目间虽是一片云淡风轻,但是手臂上却已青筋暴起,蜿蜒着踞在上方。

“那皇帝老儿是派了两万精锐来平荒?”李不徇不紧不慢地啜着酒道。

听过这话,那使者额上的汗骤然流了下来,他甚是尴尬地说:“回当家,是五千。”

“噗。”李不徇一口酒喷了出来。

“五千?他疯了?”李不徇没有管胸襟上打湿的一大片水渍,冷不丁的一拍桌子,直将使者吓了一大跳。

“回当家,是,五千民军。”使者又堪堪地挤出了一句。

“民军?”李不徇握紧了杯子,倒是觉得有些镇定了。

如果说五千精锐尚可来挑衅一波,他姑且将其归咎于是那皇帝老儿没打算将他们土匪寨放在眼里,可是这是五千民军……他不得不寻思一下,这皇帝老儿的胜率到底有高,才让他敢这么操作。

他摆手拒绝小卒递过来的干净衣服,恍然间想起了以前李舜教他们兵法的事。

那时候他们并排地坐在爹娘的墓前,看着李舜拿着一块木板,用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。他美名其曰是让爹娘陪伴他们的学习时光,实际上就是懒得给他们建个书房。

那老头,抠门的要命,就连死了都不愿换一身新衣服。

当时李豫听得最好,也最受李舜喜欢,而李不徇是无心去钻研这些的,他觉得习武之人身体壮实比什么都强,用不着去听这个,退一万步,就是有一天作战需要对策了,有李豫一个人能听得懂就够了。

但是自两年前,自蒸笼镇一别后,李豫的身子便日渐衰弱,李舜便明里暗里地考核李不徇的兵法,初学时是强制性的,学不会就要挨打,碰巧李不徇还打不过。

在挨了无数次摧残后,李不徇便一狠心改了往日的吊儿郎当,转而又抓起了子曰一类的。

此时,他正在心里估量着,按照目前来看,他们的人数是多于皇帝老儿那边的,还是那句话,他们怎么敢的?难道还有后援?

他虽然疑心,却也是想不明白。

终是沉吟中放下册子,他对着那使者慨然道:“先别想这么多,和他们碰碰就知道了。”

“是,当家。”使者屈身行了个礼,而后从袖中掏出鼓槌,敲响了帐子旁的兽皮鼓。

鼓声雄浑有力,直震得人耳朵生疼。转瞬间,军队便自发分成三路,顺着埋伏好的路线提刀便砍。

两侧包抄的小队由李豫率领,正中突击的路线则是由李不徇为先锋。

他的胸中翻滚着一腔热血,提刀策马,怒吼着“杀”字,一往无前,腾腾地冲到了队伍的头部。

他整个人笼罩在麻布旗的光影下,一把雪舞在他手上被耍出来爆破的音色。余光间皆是些杂碎卒役瞪着大眼睛提枪袭来的身影,他略一提带,纵马杀进了人群里,再一收刀,几顶人头便应声落地,飞扬了一阵尘土。

呵,不知死活。

身下的赤兔宝马奔腾了浑身的尘灰,男人的汗水合着迸溅的血迹滑落到他的嘴里,他粗粗地喘息着,手起刀落间,便解决了一个——看着就像杀鸡一样简单。

但是杀着杀着,他渐渐觉得不对劲。

这皇帝老儿派来的兵是不是有点过于娇弱了。

伴着佩刀上闪烁着的凛冽血光,他透过尘沙去望向那些身着铠甲、正双眼无光地砍人的敌方将士,在又一次横刀将一颗头颅砍掉后,他看着那溅在雪舞上正冒着烟的血液,觉得那个疑点在他心中猛然地放大了。

这些东西怎么跟木偶一样脆?

击鼓声停止时,最后一个敌人也被击倒在地,他滚动着的头颅被隐匿进一阵黑烟里,不易察觉地销声匿迹了。李不徇无暇顾及此,他需要立刻确认其他两路的信息,遂即刻策马归程。

所幸,送来的都是捷报。

李不徇浑身都是风尘和血迹,他随手撩了撩头发,并没有急着去清洁自己的身子。三路军队还差一队未归,他仍然有些放心不下。

正等着,却透过信笺望见阿苏端着一盘烧鸡走了过来,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纱裙,脚步很是轻盈,让人不易察觉。

李不徇本就饿的紧,待盘子被送过来后便急忙狼吞虎咽地吃着,烧鸡肉质紧实滑嫩,温度正好,他立刻幸福地大快朵颐了起来。

在吃饱喝足后再一瞥阿苏,却见她是一脸的担忧。

女人的脸上虽然搽了淡粉,可是一眼看上去仍是憔悴的。

李不徇蓦地想起阿苏今年已经年芳一九了,在姑娘中算是大龄了,但是她一直没有出嫁,想来还是因为那个原因。

他垂下眸子,将剩下的一块鸡腿放了回去,勉强地勾出一个笑容。

“阿豫还没回来吗?”阿苏站在一旁,轻轻地开口问道。

望着阿苏额边沧桑的痕迹,李不徇一时间觉得有些恍惚,他有些不自在地收掇了一下目前的信笺,叹了口气道:“没有。”

他知晓阿苏和李豫这几年的事情,眼看与平荒军一战的捷报在前,日后便也有得暂时清闲,他便决定要将话敞开了说。

“我知道李豫的为人,等略为太平了,他肯定会娶你的。”

阿苏的脸色没有明显的变化,她只是像自言自语般说:“我不图他那个。”

声音细细的,却有着无比坚毅的力量。

李不徇被这话噎了一下,他们从小玩到大,两小无猜,自是知晓彼此的感情的,只是这次第倒是让他不好再说些什么。

正斟酌着用词,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声,军帐被骤然掀开,而后不徇便看到李豫一脸阴沉的被人搀扶着进来,他受了不少伤,嘴角处正挂着殷红的血液。

“怎么了?”阿苏和不徇立刻走上前去,焦急地询问着经过。

李豫微阖着双眼,看上去一脸的痛苦,他从袖口处拿出来一把竹笛,气若游丝地对李不徇说:“你看。”

那竹笛宝物此时已被黑烟腐蚀的不成样子,一眼看上去竟像是一具烧焦的尸体。

“不过三路军都安全撤退了,这东西虽然可疑,我也不知道是什么。”他捂着胸腔,费力地说着。

“阿豫,我扶你先去休息吧。”阿苏一脸心疼地用指尖拂着李豫脸上的血迹,怜爱之情自不用言说。

男子的眼眸通红充血,他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女人,藏在袖中的手心略微动了动,似是在做挣扎,可是最后还是垂在了身侧,与那女子隔着一段距离。

阿苏似是被这隔空的距离给烫了一下,她忍住眼中的泪花,哽咽着对李豫说:“不是叫你小心点吗?怎么又把自己伤成这样?”

李豫似水的眸光留恋地望着她,一瞬间好像已经伸出手去抚掉她脸上的泪水,可是最后仍是收回了目光。

连李不徇都能看出来,阿苏长大了以后出落的越发清秀水灵,可是仍未出嫁,不仅如此还只对李豫一个人关怀备至。

说不是有心上人了,谁信?

连李不徇这个木头都能看出来的,他又如何不能。
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味,李不徇正要说什么,却被李豫冷冷地打断了:“哥,你去收一个尾,我休息一下。”

“你,能行吗?”李不徇踟蹰道。

“不是有她在吗?”李豫阖着双眸,似是并不想再继续对话。

三路破军,正是大捷 ,李不徇虽然有些担心,但是正事也依旧要紧,他便拿好麻袋旗子,策马狂奔,准备去前方犒赏一下众将士。

离的老远,他就看到歇息在原地的将士们,他们正搭起小灶痛饮浊酒,气氛好不欢快祥和。

他正要踱过去,却望见了诡异的一幕:一缕人脸状的黑烟正阴森森地冷笑着飘向了方才的战场,眨眼间便将战士们所处的地方包围住了。

那个声音再次袭来,只是由方才的冷笑变成了怒吼的声音,直震得飞沙四起。

李不徇握紧了佩刀,通过刀光的潋滟,他看到远处黄沙中,本该被他斩掉的战士竟然又卷土重来了。

没有头颅,像木偶一样。他不由得咽了口吐沫,在此刻,心中不详的预感达到了顶峰。

“撤退!”他哑着嗓子,不住地挥舞着手中的旗子。可是哪还有人听得见,只听一阵爆裂的声音,众将士们已在不设防的情况下被击倒。

血肉飞舞,黑烟四起。

竟是人间地狱般的景象。

他愣在了原地,只觉得从未像此刻这般寸步难行过。

作者有话要说:谁懂用手机搓四千三的含金量啊(瘫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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