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去的路上,刘獒一直打量着傻子的朱果,甚至想张口尝一下,即使被连臻制止了。
“赫阳城的人不在乎AO分化,因为气候和地理位置的原因,赫阳城的人即使在分化之后,AO特征也不明显。所以AO标记在这里什么都代表不了。”,连臻给刘獒如此解释着。
“但是刚刚那个白衣服咬了小傻子的腺体,我看得很清楚。”。刘獒淡声接话。
在帝国传统的教导里,标记是非常庄重的事情,Omega也是十分珍惜且脆弱的物种。来自流民街的刘獒从不认为自己是Omega,在和连臻的所有的床上交流里,他都可以当成是一场滑稽的cosplay。
但依然对小傻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咬了腺体这件事,而感到无比愤怒。
入夜之后,穿着军装的士兵,造访了他们的军舍,并且指派了连臻明天的任务。
临出门时,刘獒忍不住发问:“赫阳城总共有几家军队,其中有穿黑色制服的吗?”。
那位士兵思考了一下,平和的回复:“赫阳城算得上军队的有三家,其一是林明枭将军的守城军队,其二是大约7年前来到赫阳城司徒家的私属军队,他们的军士是穿固定黑色制服。还有就是赫阳旧贵族岳家的私属军队。”。
“林将军对于另外两家的私属,都有做严格的战略把控。轻易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。”。
说罢,还是用眼神询问刘獒,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吗?
“没有,只是在街上看到了,就问一问。”。刘獒拘谨的回复。
索性俩人有点打架的本事,刘獒还带了趁手的兵器,一场架下来,脸上没留下什么伤痕。不然明天连大少爷可怎么去巡街。
当天夜里林明枭就造访了两人的军舍,冒着大雪,进门时眼睫上还带着没有融化的雪片。
“这两天适应的怎么样,军舍寒酸,没有委屈你大少爷吧。”,林明枭卸下大氅,坐在了军舍仅有的一把椅子上。
这话看是在问适应怎么样,但内含机锋,连臻也想到了白天在闹市区的事,就直接说:“那群黑制服的司徒家这么不好惹吗,要将军连夜来审我?”。
林明枭像看小孩儿一样看他,末了才让警卫员帮他点了一支烟,眼神桀骜,“审什么,你是我的亲外甥,在这赫阳城里没人该审你。”。
而后看连臻神色骄矜,又道:“不过司徒家的老头子说他儿子想见你,你明天巡逻完了,可以去一趟司徒家。”。
一支细烟燃尽,林明枭起身欲走。
“舅舅,我给你添麻烦了吗?”,连臻在林明枭起身后,轻声问道。
“你舅舅我七岁就揍得岳家的儿子七痛八灾不断,去帝都也揍过几个贵族,你外祖父也没说我给他添麻烦了。再说,不过几个小喽啰,你就是把老司徒那个金贵的儿婿猛揍一顿,也不是什么事儿。”。
转身他轻叹了一声:“只是司徒家的那个儿子有点可怜了。”。
连臻一脸莫名的看着林明枭冒着大雪走远,军舍里的暖气入夜之后更不管用,刘獒贴的愈发近,直到闹钟响起,外面都是黑洞洞的。
军部只指派了连臻的任务,刘獒作为军属,可以继续睡着。只是连臻一起床,一点点热气都跑光了,也就穿衣起床,迷迷瞪瞪洗脸,和连臻一起去领任务。
赫阳城驻军有三个军区,18支队伍,连臻被分配到了第六部队,主要职责是城内巡逻,随时支援外部。其实18支队伍,基本上都有待命守城的任务,只是平时也需要有安排。
俩人在接到任务之后,赶在队伍集结之前,去食堂吃了饭,稍微有点温度的饭菜在出锅之后,立马也凉透了。
照阳街属于赫阳城的外围街区,基本上都是一些失孤老人在生活,林明枭每年都会划一笔军资用于安顿他们,但也是杯水车薪,聊胜于无。
老人们都起得早,门户破漏,他们也都把门口打扫干净。在巡逻兵经过的时候也好走。
正走着,昨天那个傻子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,手里还是拿着几串看起来鲜嫩非常的绿叶红果。
他仍然没有鞋子穿,身形消瘦,衣物单薄。
“我先送他回去吧,昨天林将军也说要去司徒家拜访,直接去把这个事情了了。”。刘獒冷着一张脸,说着还摸了一下袖口,示意自己不会吃亏。
然后就几步向前,拉着傻子的胳膊要走。傻子此时竟也意外的听话,跟着刘獒走,把手和手里的朱果都塞进了刘獒的衣服口袋。
刘獒先是拉着傻子去找了一家衣帽店,买了件厚实的袍子,给他裹上之后,才试探的问:“仙儿,你家在哪里。”。
傻子在听到‘仙儿’的时候,却皱紧了眉头。
“我叫司徒羡,是羡慕的羡。”
“仙儿是路含章养的狗的名字,那条狗已经被我毒死了。”。
司徒羡在正式的自我介绍之后,一脸兴奋的看着刘獒,像是在等着他说。
“我叫刘獒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