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内的气味,比屋外更为压抑。桌椅都已旧得看不出原色,一只缺了口的茶碗里,盛着半碗浑浊的冷水。
郑氏局促地站在一旁,双手绞着自己满是补丁的衣角,低着头,不敢看裴云笙。“姑娘……你究竟是何人?若是要买绣品,我已经……已经没有什么能卖的了。”
“我今日来,不为买绣,只为问案。”裴云笙在她对面的长凳上坐下,目光平静地看着她。
“问案?”郑氏听到这两个字,像是被针扎了一下,猛地后退一步,脸上血色尽褪,连连摆手,“不!我不报案了!我不告了!那些东西……我不要了,我不要了!”
她的声音陡然变得尖利,充满了惊恐。那模样,不像是受了冤屈的苦主,倒像是见了索命的恶鬼。
“为何不告了?”裴云笙的语气依旧平静,“那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,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,岂能说不要就不要?”
“告了又如何?”郑氏的情绪终于崩溃,积压了多日的委屈、恐惧与绝望,在这一刻尽数爆发。
“我去京兆府,泣不成声,他们也只当我是泼妇骂街,说我为几件死物与丈夫反目,毫无妇德,要将我逐出宗族!
我再去寻宗族的长辈,他们……他们反倒骂我,说我死物不守本分,才惹来这等祸事……如今,我男人日日在家中打骂,说是我让他丢尽了脸面……我还有什么路可走?我除了认命,还能如何?”
她的哭声凄厉,字字泣血,在这间昏暗的小屋里回荡。那是被世道人心,被所谓的“规矩”,逼到绝境后,最无助的悲鸣。
拂雪与怀素听得心头一紧,眼中皆是愤慨。
裴云笙却始终静听着,脸上不见半分波澜。
她等到郑氏的哭声渐歇,只剩下压抑的抽噎,才缓缓从袖中,取出了一卷早已备好的纸。
那并非官府的文书,只是一张寻常的素宣。
上面,是她亲手用簪花小楷抄录的一段文字。
她没有将纸卷直接递过去,而是将其展开,平平整整地,置于那张满是油污的木桌之上。
“郑姐姐,你方才所言,句句属实。这世道,于女子而言,确是如此。”裴云笙的声音不高,却清晰地传入郑氏的耳中,“人言可畏,宗族可压,官吏可欺。这些,都是人定的规矩。”
她的手指,轻轻点在了那张纸卷之上。
“但是,这里写的,是国法。”
郑氏含泪抬起头,视线模糊地望去。
只见那纸上,字迹清秀秀丽,却又透着一股不容置喙的端凝。
《大业律·户婚律》第三条,其一:女子之私财。
裴云笙一字一顿,缓缓念道:“女子之嫁妆,无论田产、金银、布帛、器物,皆为其妆奁私财,受国法严护。非经其本人画押允可,其夫、其子、其宗族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、挪用、变卖或典当。违者,以盗窃论处。”
她的声音不带任何情绪,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。
然而,这平铺直叙的律条,落入郑氏耳中,却不亚于一声惊雷。
她呆住了,怔怔地看着那张纸,仿佛那上面写的不是字,而是什么天方夜谭。
“这……这是……”
“这不是我说的,也不是哪个官老爷心血来潮的批语。”裴云笙看着她,目光前所未有的郑重,“这是十余年前,先太子昭元殿下,亲手为天下女子增补入《大业律》的体己话。”
“先太子……”郑氏喃喃自语,这个早已遥远得如同传说的名字,让她那双枯井般的眼睛里,第一次,泛起了一丝微弱的光。
“官吏的话,宗族的话,街坊的话,你都可以不信。”裴云笙站起身,将那份手抄的律条,往郑氏面前,又推近了一寸。
“但国法写在这里,它便是道理。先太子留下的道理。”
她走到门口,停下脚步,回头看着依旧瘫坐在地、失魂落魄的郑氏。
“明日此时,我会再来。届时,是信那些人定的‘规矩’,还是信先太子留下的‘道理’,你自己选。”
说罢,她再不发一言,推门而出。
门外的日光,依旧惨白。
裴云笙立于巷中,抬头望了一眼那被切割得支离破碎的天空,眸色深沉。
她知道,今日这番话,这份律条,是她投向郑氏那颗死寂灰心中,最后的一点火星。
这一点火星,能否复燃,她不知。
但她知道,她身为御史,职责,便是要让这星星之火,有可以燎原之势。
马车缓缓驶离,带走了这陋巷中片刻的异常。
巷子很快又恢复了往日的沉寂,仿佛什么都未曾发生。
只有那扇斑驳的木门之内,瘫坐在地的郑氏,正伸出颤抖的手,一点一点地,朝着桌上那份写着国法的纸卷,挪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