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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蚍蜉录-春夏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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蚍蜉录-春夏秋

蚍蜉力微,群聚未必不能撼树。——《蚍蜉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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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雪、夏风、秋花。

这三个名字是她们进延英殿前夜遴甄司的女官取的,不俗不雅,平平无奇。

她们仨自幼入广务司,在司中学了十年,学习条条不可冒犯的宫规、学习六司事务、学习如何伺候主子,最重要的,是学一个“忠”字。

忠,是每一个宫人的必修课。

主上荣宠,下人跟着得势;主上衰落,下人跟着失势。一言以蔽之,一荣俱荣、一损俱损。

那么若是在主上失势时背主呢?

呵。

一次不忠,百次不用。

皇城不会容许背主的奴才存活。她们三人在这宫里活了四十年,从未见过哪个宫人不要命了背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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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进延英殿时,三人只有一个共同的念头:祈祷颐主子是个好相与的。

颐美人出身平民,的确没有什么架子。她亲切地问了她们的名字,觉得秋花之名稍俗,便改作秋华。

“我给你改一个好不好?”

甚少有主子给下人赐名时会问一句“好不好”的。秋华想,只为这一句“好不好”,她此生都只认颐美人这一个主子。

此时的秋华并不知道,自己这位主子的路能有多长远。她只是单纯地感念颐主子的好性儿,心甘情愿终生跟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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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妃入宫,这头一份的恩宠是所有人翘首以待的。春雪夏风与秋华自然也盼着自家主子能得这独一无二的好福气,可这福气终究没有落在延英殿。

“今儿不是我,也叫你们失落了吧?”颐美人在沐浴时问春雪。

一定要说,那也是有一瞬间的。可春雪听过太多不长久的恩宠故事了,一夕皇恩,重要,但又没那么重要。

她回主子:“主儿您性子好,待咱们也好,这便是奴婢们的福气了。若是主儿得宠咱们自然跟着高兴,便是一时不得咱们也没什么的。”

这是真心话。

“你瞧着,丽美人会得皇上喜欢么?”颐美人又问。

“这奴婢可不知道。只觉得主儿您生得好看,没有人不喜欢的。”

“你哄我。”

“哪儿能呢?主儿不信出去听听,满宫都知道咱们延英殿颐美人是一等一的美人儿。”

春雪不知道,自家这位主子虽喜欢听好话,却又没那么喜欢。

秦懿兰听过太多虚伪的好话,相比之下,她更爱听难听的真话。

她没有全然相信春雪的话,并在春雪身上打上一个“说话好听”的标签。

对于初入宫闱的颐美人,她需要的是有真才实干的人,而非会说好听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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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华就是个有真才实干的人。她极擅烹饪饮食之道,若没有来延英殿,十有八九是要去承膳司的。

颐美人对秋华的这项技能颇为受用。一来,她自己能吃得好;二来,可以拿秋华制备的东西收买人心,例如,送给丽美人的枇杷膏。

人人都说颐美人人美心善,亲手为姐妹熬制枇杷膏,却不知秦懿兰唯一做的只是吩咐了秋华一句。

夏风也是个有真才实干的人。她曾在织造司做过几年,一手绣活做得很是精妙。

恰逢年节事忙,颐嫔无暇制备要送给皇后的屏风,便将此事交托夏风。

夏风尽职尽责,将那松鹤屏风绣好送去了两仪殿,还得了皇后的夸赞,从此得到主子的看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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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风真正得到主子的信任和倚重,是在大公主出生的那一天。

“本宫的帕子落在了池边,你们在这儿候着。”

“奴婢替您去寻就是了。”

“不必。”

夏风看着主子独自去寻帕子的背影,觉得有些奇怪。主子虽然没什么架子,素来待她们平和,却也不至于如此亲力亲为才是……

直到夜间服侍沐浴时,主子将那沾了青苔痕迹的里衣衣袖当着自己的面浸入水中,夏风才终于明白,主子为何要亲自去寻帕子。

那哪里是寻帕子?分明是去拾青苔石!

“你的绣工很不错,你若是想,本宫可以捧你做织造司女官。你若不想,留在延英殿,他日本宫也能为你求得女官高位。”

夏风听到主子这样说。

她立刻明白过来,今日主子主动向她挑明这一切,就是让她自选前路。

若她不认同主子的行事,主子便用织造司的官位做封口费;若她还愿跟随,主子就能许她更好的未来。

眼前的人是新封贵嫔、身怀皇嗣、协理六宫的宠妃,前途无可限量。夏风毫不怀疑她步步高升的能力。

她跪地伏首,将自己的全部忠心交给她的主子:“奴婢不求荣华富贵,只求伴娘娘身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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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风的选择是对的。

主子诞育皇长子,受晋为妃,也将她提拔成五品崇仪。夏风成为了延英殿一众下人的头头,俨然一个小主子。

春雪心中并不全然服气,可她也知道自己不比夏风有个一技之长,也就不说什么,心中却想着要寻机超夏风一头。

秋华?她什么也不想,只想侍奉好主上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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颐妃娘娘用人,向来秉持一个“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”的原则。

她谨慎、小心,对待自己的下人也是步步摸索试探,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,她真正倚赖的只有一个夏风。

但这对于志向远大的颐妃显然是不够的。她需要更多的爪牙。

惯做赌徒的颐妃娘娘终于还是迈出了那一步。她抠下了金鸾簪子上仿作鸾目的蓝宝石,将要用以害死陆司礼的这出金簪局托付春雪,并将那象征罪证的蓝宝石赏给春雪做封口费。

说是赌春雪的忠心,其实,颐妃根本没给她留活路。

蓝宝石过了春雪的手,她就再不能置身事外。为了活命,春雪只有效忠。

这是春雪第一次直观的感受主子不为人知的奸险,她战战兢兢做好这一局,也被迫将自己的身家性命交托主上。

或许春雪将来的选择就是从这一刻埋下了伏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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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明如颐妃,又如何不知春雪这八分忠心外的两分不情愿呢?

于是她借广务司职位多缺,让春雪和秋华自己选,是去广务司做女官,还是留在延英殿做宫女。

春雪与秋华都选择了留下。前者为更长远的未来,后者为秦懿兰这个人。

有意思的是,颐妃的这句试探,原本也只为试探春雪。

日久见人心。最少言寡语、不显山露水的秋华,是颐妃心中值得信赖无需试探的对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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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懿兰步步高升,从颐妃,到颐贵妃,到颐太后。夏风也得以跟着平步青云,从五品崇仪,到四品顺仪,再到一品宫令。

随着秦太后的大权在握,她近旁的侍人也成了外人拉拢的对象。这种拉拢,在祺祯九年傅承襄登基后达到顶峰。

秋华依旧专心看顾她的厨房,并不理会外界之事。

夏风与春雪不同。

夏风身为宫中第一女官,难免要面对这些交际。她倒是不借此谋什么私利,只是在听了荣珍公主的推荐后答应在太后面前为童家二女说好话。

一来,童家长女紫薇的确是堪配中宫的品行;二来,童家次女又是她看着长大的小皇帝中意的对象;三来,太后近来大病一场,若真天不假年,她也要为自己谋个可靠的下家。

相比之下,春雪扶持秦西静的原因要简单许多。

她只是听说夏风看好童家姊妹,要与她打擂。当然,若真把人送上了后位,也不失为太后百年之后自己的一个好下家。

这一场,是春雪胜了。

秦西静姓秦,只这一点就足以让太后选择她而非童氏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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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雪以为自己这辈子非到太后过身才有可能越过夏风去。

然而辉元元年,夏风奉命去送秦美兰,这一送,就再没能回来。

得知此事后的春雪是何种心绪?大概是一半唏嘘,一半窃喜。

她素来在太后近旁侍奉,比秋华更打眼。而曾经不为颐美人看好的“说话好听”却成了而今身居高位的皇太后十分受用的本事。于是顺理成章的,春雪在夏风之后成为掌事宫令,一人之下万人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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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母亲,谢先生说菊花是高洁之物,有傲霜之姿。将其入食,未免残忍。”

“殿下,奴婢所长便是以百花入食,您若不喜欢,奴婢往后在延英殿可没有立足之地了。”

秋华善饮食之道,尤善以花入食。

枇杷膏、桂花酿、木兰酒、百合糕、红梅酥、菊花糕、莲花酥……

若说秦懿兰一人两面,一面惜花,一面摧花,那么秋华大概就是“摧花”那一面的化身。

秋华,秋花。秋日之花,本就是芳姿将尽。

徐知意被她三尺白绫了结,沈兰轩也被她一杯毒酒断送,就连秦西静与春雪,也都折在了她手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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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姐姐何苦教她?瞧着就是个扶不起来的。”

连裕忱都一早看出来,秦西静是个扶不起的阿斗。可春雪有什么办法?她当日选择了秦西静,就只能选择到底。

裕忱说:“她连一个安嫔都捏不住,还要姐姐指教,将来如何保得住姐姐?”

春雪只有苦笑:“还是夏风看人明白。可惜,她没那个寿数。”

裕忱说对了。秦西静保不住春雪,也保不住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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叛军入城,春雪的尸身倒在承德殿中,任人践踏。终于是黄粱美梦一场空。

一杯毒酒送走她也送走许多人的秋华在长秋殿前以一把匕首殉主。叛军的铁蹄很快也会踏进这里,将这摧花人碾入尘土滋养今春新一茬的百花。

或许早已安寝的夏风在看到这一幕时会为她们发出一声叹息。

谁说先离开的不是赢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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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的碎碎念:

1-蚍蜉录

古人常以蚍蜉喻不自量力者,含讽刺之意。

我在决意写这些皇权之下的小角色番外时想了又想,最终还是决定以“蚍蜉”为喻,贬词褒用。

这种“褒”不是绝对的,是辩证的。

夏风自是被我肯定的好下属;我不喜欢春雪的好胜,却也认可她的远虑;我赞美秋华的忠诚,却也批判她对花的不怜惜(其实是秦懿兰“摧花”的那一面)。

写这篇蚍蜉录是想集中展现这些小角色的思想,他们不该只是皇权斗争中的工具人,他们有自己的思想。

最典型的其实是徐知意的红衫,因为不愿成为覆巢之卵而谋杀皇子,但这又不意味着她“背主”,她只是保留了自我。(因为徐知意番外里有对红衫视角的描写,就不给红衫单独开番外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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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正文中的两处暗线

不忍这两条暗线不被发现,所以在番外中挑明。

一是夏风、春雪对于皇后人选的博弈。

正文第90章题目就是直截了当的【儿媳】,其中有几处夏风和春雪暗戳戳的博弈:[“娘娘还记得奴婢说秦大人家的孙女与咱们皇上年纪相仿么?”春雪道。][夏风又说:“恐怕皇上有自己的心思。”][夏风顿了顿接着说:“秦大夫的孙女庸碌,若将来身子不好或有什么,童大小姐便是个继后人选。再者娘娘身边也需要可心的媳妇伺候不是?”]

在此之前的第84章【姊妹】中也有,傅承襄还没登基,秦懿兰考虑他的婚事,夏风就推举过童家小姐。

所以说夏风支持童紫薇和童朝颜,为自己找下家是很次要的原因,她更多是出于一个长辈的角度为小辈选媳妇。

春雪则是纯纯为自己考虑,之后玉叶提出要为金枝洗白,秦懿兰犹豫之际,春雪还说了一句“左不过就是娘娘一句话罢了”。

二则是秋华“摧花人”的身份。

从秦懿兰一入宫让秋华做枇杷膏,到瑶台宴的木兰酒、菊花糕,再到懿兰孕中的百合糕、红梅酥,秋华一直都在“摧花”。

写的比较明的有两处,一处就是上文中年幼的傅承启说吃花残忍,在正文第58章。由傅承启提出这个问题也是有所设计,因为他有着悲悯百花的神性,自小可见端倪。

另一处是第49章,懿兰初至平江园与众人赏景,大家都说荷花好看,秋华说的是“奴婢来前才学了莲花酥的做法呢”。我回头看的时候有点毛骨悚然。试把花看成人,这就好像一群人说这个孩子真可爱真聪明,另一个人突然说,小孩煲汤很好吃。

而《末路行》的世界中,花就是人人就是花。

秋华也是春夏秋三人中唯一直接杀人、手染鲜血的,她杀的人也都是原本不必死的(徐知意、沈兰轩、秦西静)不同于夏风送走的秦李氏和秦美兰是论律该死,也不同于陆司礼是间接死于春雪之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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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秦懿兰真的很爱抢占她人劳动成果

正文有两处描写,一是送童妍的枇杷膏,她说自己亲手做的其实是秋华。

二是第32章【新人】中秦懿兰对金枝玉叶说“既是同姓也算有缘。后日瑶池宴本宫请你二人喝一杯木兰酒可好?是去岁本宫亲手酿的。”之后33章【瑶台宴】秦懿兰对秋华说:“对了。把你去岁酿的那两坛木兰酒拿出来吧,平日里也没有吃的机会。”所以酒是秋华酿的,和秦懿兰木得关系。

这里顺带解释一下,秦懿兰对金枝玉叶说请她们喝酒是有点无奈的,因为前面是童妍挑起的话头“从前听到你们名字就觉得有趣。颐贵嫔与你们还是一个姓儿呢。”童妍这样说秦懿兰就不得不给点表示了,但她本人并不想和金枝玉叶有什么交集,所以给“尹青萍庶妹”的礼物是镯子,给和自己同姓姐妹的反而只是一点酒。而且最后是整了个瑶台宴请所有人一起喝,也不是只给金枝玉叶。这里也看得出来童妍是够天真烂漫的,甚至有点蠢,说话不太过脑子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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