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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第 2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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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和的条款虽然上报了朝廷,但众大臣对此是各有考量。

朝堂上日日为了条款内容,争得面红耳赤,民间也是议论纷纷。

不过,因为这是多年以来,蛮族首次吃瘪,主动议和,大体的氛围还是很温和喜庆的。

顾蒙即便是回了京城,也不是闲得住的人。

他白日里都是去兵营训练士兵,夜间才回来用晚膳。

顾蒙只有偶尔在休沐时,才和周瑛一同上街逛逛,品尝美酒佳肴,领略风土人情。

真要说起来,他其实对京城也不怎么熟悉。

未上战场之前,他多半待在皇宫里。女帝担心他的安危,故而,他能出来见识市井风俗的机会,非常少。

后来几十年的战场时光,都是在边关苦寒之地。习惯了兵营作息后,即便他成亲了,也依旧非常自律。

周瑛买了一包饴糖,她挑了一颗小口的,塞入顾蒙嘴里。

“怎么样?好不好吃?”

饴糖很好咀嚼,但却容易粘牙。

顾蒙用袖子挡脸,舔了好半天牙齿,才终于将饴糖吞进腹内。

他眉头微蹙,放下衣袖,这才回道:“挺甜的,但是太黏牙了,吃起来不甚雅观。”

周瑛哈哈大笑。

“饴糖便是如此。我小时候可爱吃这口了,总让我爹给我买。只是后来换牙的时候,我爹跟我说,饴糖吃多了,牙齿会掉光光。我那时信以为真,好一阵都不敢再吃了。后来年纪长大了些,牙齿也不掉了,又想起这味儿,这才解了禁。”

顾蒙笑了笑,“那是爹故意吓唬你呢。谁小时候不掉几颗牙呢。”

“那时候不是还小嘛。什么都不懂,大人说什么就信什么。”

顾蒙也塞了一颗饴糖到周瑛的嘴里,“既然小时候没吃够,那就趁现在多吃点吧。”

周瑛嚼着饴糖,也不好说话,只眉开眼笑地看着顾蒙。

身后跟着的侍卫纷纷仰头望天,假装自己此刻已经眼瞎耳聋。

两人正脉脉含情,深情对视,忽听上方一阵爽朗的笑声随风传来。

“都成亲这么久了,还这么黏糊肉麻,真是让人羡慕啊。”

二人闻言抬头,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。

一个红袍女子倚在对面酒楼的栏杆处,满含笑意地看着他们。

周瑛很是惊喜,“束娟,你今天也出门玩啦?”

得见好友,周瑛喜不自胜。

上次走得匆忙,她也没来得及和束娟告别。

本来担心寻找顾蒙,或许要历经重重困难,不知何时才能归京,却没想到,整件事情,比她原本预计的要顺利得多。

回京之后,她其实去找过束娟,但束家的仆人却告知她,束娟和她爹一起上小寒山参拜去了,归期未定,她只好无功而返。

周瑛牵着顾蒙,一头扎进了酒楼,不待店小二询问,便直奔二楼而去。

店小二跟在屁股后面,正要为他们看座,却发现是与束娟那桌一起的,便上前询问了句:“二位客官,是否要添点儿茶水点心?”

周瑛瞅见满桌的珍馐美味,不由心中感叹,束娟可真是大手笔。

她一边拉着顾蒙落座,一边吩咐道:“点心就不用了,再添一壶梅子酒,上两碗米饭。”

店小二应声离去。

周瑛这才笑嘻嘻地看着束娟,“咱们多久没见了?今天这顿饭,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,就是比平时多了一张嘴,你不会介意吧?”

束娟白了她一眼,没好气道:“你都先斩后奏了,还问我做什么?我还没小气到连顿饭都舍不得。”

怕顾蒙不想在外暴露身份,她拱手行了个礼,犹豫了片刻,终于喊了一声:“姐夫好。”

顾蒙点点头,算是受了她这份礼。

周瑛差点一口喷出刚吞入喉间的美酒,她急忙咕哝一声咽下去,差点没把自己呛着噎着。

周瑛拍拍胸口,试图缓解那种差点哽住的感觉,她颇有些嫌弃地看着束娟。

“平日里,你总不肯承认我比你年纪大。突然叫我一声姐姐,差点没把我吓一跳。”

束娟还嘴道:“我什么时候喊你姐姐了?你可别瞎说。”

周瑛瞪大眼睛,不敢相信她翻脸如此之快,“你刚刚不还叫我夫郎是姐夫吗?他是姐夫,那我当然就是姐姐呀。”

束娟辩解道,“他是他,你是你,我是分开叫的。”

周瑛:“......”

算了,说不过,随她吧。

看着满桌的美食,周瑛重新发出了疑惑,“虽然我知道你家底丰厚,但你一个人坐这儿,点一桌子菜干什么?钱多了没处使啊?”

束娟有些别扭,“我本来也不是为你准备的呀。”

这倒真引起了周瑛的好奇心,“那你给谁准备的?不会是刘英成吧。我来的时候,就看到你桌上,原本就摆着两副碗筷,莫不是和谁有约?”

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。

一个青色衣衫的年轻公子,从楼梯口缓缓走了上来。

可不就是许久未见的刘英成吗。

刘英成原本是收到束娟的邀约,才来酒楼的。

当初束娟一路护送,一直送到了青州。

那一路上,他与束娟朝夕相处,一起经历过一些事情后,便逐渐被束娟打动。

虽然束娟在京城,颇有些风流浪荡的名声,但刘英成并不在意这些。

一来,刘英成自小便明了,妻主夫侍成群,乃是人之常情。这世上又能有几位男儿,能让妻主独独与他共度余生呢?

二来,青州地方偏远,民风彪悍,为了让他有自保之力,刘英成的爹娘从小就让他跟着军营里的将士们,苦练一身武艺,他看似弱不禁风,实则一身腱子肉。

他已经想好了,若是束娟婚后过于混账,打不了妻主,他还打不了别人吗。

刘英成和束娟去了青州以后,便将上京以来发生的事情,一一告知爹娘,又跟爹娘讲述了回乡路上,他与束娟二人所经历的波折。

刘英成的个性,其实是比较有决断力的。当初在京城,听着帝君的吩咐,非要给周瑛做小,说穿了,无非是: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

他当时本是来投奔他祖母的,他娘也是京城人,但当初家世微薄,虽然是个榜眼,也入了朝堂,但不得女帝心。

修了两年史书后,被派往了青州,这一呆就是十几年。

青州县令担心自己老死在青州,但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日后也继续窝在青州这种清苦地方,所以让儿子带着自己的书信,投奔她亲娘,也就是刘英成的祖母,想让她帮忙张罗一下刘英成的婚事。

他不过一介男儿,纵然有血缘牵绊,也不甚得祖母的心。

祖母原本也为他的婚事发愁呢,毕竟,这高不成低不就的,确实不太好找。

忽有一天,他大姨夫找上门来了。

巧了,他大姨夫的亲弟弟嫁给了帝君的妹妹,当然,不是正夫,不过是个侍君而已,但帝君的妹妹也是皇亲国戚呀,怎么说都面上有光。

帝君当时想要给二皇子府上塞个人,但以他的出生门第,接触到的人家,也犯不着做这事儿。

倒也不是不能找普通人家,但别人进了门以后,谁知道心向着谁呢。

所以,还是得找个能拿捏得住,又能攀得上关系的人 。

帝君妹妹闻弦歌而知雅意,为了给哥哥解忧,到处搜罗,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。

侍君为了邀宠,忽然想起,有一日回家时,听自家哥哥说起,他妻妹的儿子,也就是便宜外甥,上京来了,说是让家里的老太太给寻一门亲事。

侍君一想,这可不就赶巧了吗?

哥哥的外甥,那就是他的外甥,他的外甥,托大点,就是他妻主的外甥,再往大了说,那就是帝君的外甥。

这要是把人嫁过去,既能和哥哥亲上加亲,又能入帝君的眼,还能搭上二皇子府的关系,岂不一石三鸟?侍君这才赶紧让自家哥哥去说这门亲事。

大姨夫回了家,就这么一说,再把里头的弯弯绕绕细细掰扯,祖母就同意了。

在她看来,做小算什么,和皇子同侍一妻,算是抬了刘英成的身价了。

长辈都答应了,刘英成还能说什么呢。

自古以来,婚姻大事,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他爹娘将他的终身大事托付给祖母,他自己如何能做主?

后面整日追着周瑛跑,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毕竟他当时谁都不喜欢,只是人微言轻,无可奈何而已。

他其实挺佩服二皇子的,若不是当初,二皇子魄力十足,果断地从源头解决了他这事儿,他恐怕回不了家,后来也不会和束娟相识相知相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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