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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饮鸩止渴(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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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格外晴朗,视野中一切景物的线条轮廓都清楚分明。绿荫草坪上布置规整的几张餐桌被撞翻了,破碎的酒杯和餐具碎片散落在草叶中,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

橙色的果汁和红色的酒液染红了雪白的餐布。少年的脸和这幅画面相映成趣,青紫红肿的痕迹布满青涩的面庞,却未曾削弱他的棱角,反倒令他的眉眼轮廓更为清晰,衬得那双眼睛格外明亮慑人。

“还不快爬起来!”红毛鸡突然吼道,“你把‘安先生的葬礼’弄得一团糟,还弄脏了安先生的裤子,快起来他妈的道歉!”

他把那句不该弄错的话,字音咬得格外重,毫不掩饰挑衅的意味。

地上的少年想要站起来,可是刚才腹部挨的那一脚实在太重,一时缓不过来。

红毛鸡毫无预兆地从怀里掏出了枪,指向少年和安鹤笙的方向,怒气冲冲地骂道:“小杂种,你听不懂话吗,给我滚过来!”

安鹤笙身后的手下反应迅速,在红毛鸡掏枪的下一秒全都拔枪指向了他。红毛鸡一脸阴狠的冷笑,那眼神仿佛在说“有种开枪”。

院中宾客早已惊惧不已地退避两旁,唯恐下一秒葬礼现场变成枪战现场。只有安鹤笙和少年在数不过来的枪口中间,手无寸铁。

就在一分钟前,613获取了本次梦境档案的内容,传输给了安鹤笙。

这里是白潭市,一座被帮派掌控的城市。安鹤笙的家族和奥斯汀家族、斯特莱夫家族是势力最大的三个家族,其中以奥斯汀家族势力最盛,制衡着另外两家。

安鹤笙的家族和其他两家一样,进行着香料走私的生意。不同的是,安家是外来家族,利用独特的东方香料所研制的制香秘方,通过三代人的努力才在这个陌生而混乱的领土站稳脚跟。

安家上一代家主看清时局变化,一心想要将生意洗白转型,于是将儿子送去名校读书,生意上则开始投资房地产和影视业。家族内部意见不合,老一派守旧的思想力图阻挠家主。虽然家主一时压住了老派的反对,极力推行新产业,可惜他命短猝死,家族几乎四分五裂。

这时那位从名校毕业、原本从事学术研究的独生子归来,宣称要接管家业。

当年青年刚满25岁,苍白单薄文质彬彬,一身浓郁的书卷气,说话斯斯文文,毫无一家之主的霸气。家中没人服气,外人更是肆无忌惮趁虚而入,想要借机搞垮安家分一杯羹。

未曾想这个年轻人表面衣冠楚楚,做事手段却果敢狠辣,连一些狡猾的老资历都自愧弗如。不论对谁,他总是笑容真诚,充满尊重。但在令人动容的美好笑容背后,却是拷问、分裂、暗杀,和把人玩到死的计谋。

他对内以迅雷之势除掉了反对他的几个大头目,整顿分散的家族势力,对外则成功让妹妹和势力最大的奥斯汀家族联姻,稳固了自身的实力和地位。

几番雷霆手段下来,安家内部终于平息喧嚣尘埃落定,无人再敢不服。外部蠢蠢欲动的势力也不敢轻举妄动。在他掌权的八年里,他一边固守原本的香料市场,一边继续推进新市场。然而他的野心不止于此。

在原本的梦境档案中,他设计侵吞了斯特莱夫家的地盘和生意,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,利用妹妹的关系渗透奥斯汀家。最后等时机成熟,谋划了一场“血色婚宴”,在妹妹的结婚十周年庆典上,关门屠杀了奥斯汀家族重要成员,包括自己的妹夫,最终将整座白潭市握入股掌。

安鹤笙接收到完整的档案内容后,只想去棺材里的狗狗身边安详地躺下——这种六亲不认、阴险狠毒的枭雄,谁能搞得死啊?

眼下气氛剑拔弩张,安鹤笙没时间细想以后的问题。

他扫了眼两旁瑟瑟发抖的宾客,忽然往前走了一步,小幅度抬起手臂,用拥抱迎向对面的枪口,语气和善得全然不似在枪口的包围中:“好久不见。听说你刚刚回到白潭市,我正准备择日拜访,未曾想你竟赏光出席迪蒙的葬礼,这让我备受感动。”

红毛鸡盯着安鹤笙看了半晌,发出一声嗤笑,笑声中饱含嘲讽和恶意。

红毛鸡叫欧比昂,是斯特莱夫家的次子。和安鹤笙这种笑面虎不同,斯特莱夫家被叫做疯狗家族,行事作风是一脉相承的暴力嗜血。欧比昂更是疯狗家族之中最疯的那一只,从他今天干出的事就能看出他这个人的风格,和他那一身红西装一样恣意妄为。

过去斯特莱夫家和安家曾一度交好,欧比昂和安鹤笙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伙伴,差点还成了他的妹夫。但时过境迁,两家的关系早就破裂,如今只是出于利害关系维持表面和平,实则暗潮汹涌,彼此虎视眈眈。

欧比昂最看不惯的就是安鹤笙这种惺惺作态、虚情假意的姿态。此人擅长玩弄人心,那张嘴舌灿莲花,丑的能被说成美的,黑的能被说成白的。

哪怕对面是自己的杀父仇人,安鹤笙也能笑着张开双臂奉上拥抱。

只不过这拥抱背后藏着淬毒的刀。

欧比昂对安鹤笙的“刀”不屑一顾,放下枪迎上去抱住了安鹤笙,皮笑肉不笑地讥讽道:“你身边又死了一条‘狗’,我来看看你流了多少鳄鱼的眼泪。”

安鹤笙像是全然听不出欧比昂话里的讥讽,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背:“这孩子是谁,做了什么惹你发这么大火?”

欧比昂鄙夷地说:“一个小杂种。我本想带他出来见见世面,可他却疏忽大意,让两个小报记者尾随了进来。不过你放心,我已经教训了那个不识相的记者。”

这番说辞就是个笑话。两家因为一些地盘的问题冲突不断,欧比昂就是想跑来撒野闹事,这孩子不过是他的借口。

安鹤笙往不远处瞥了一眼,两个面颊淤青熊猫眼的男人哭丧着脸,一副想走又不敢走的模样。

他看到其中一个男人怀里抱着一台砸坏的镁光灯相机,心说上个梦境档案他在蹲监狱,用不了手机,这次的梦境档案干脆是一个没有手机的时代,看来他还是只能和613一起看恐怖片打发时间。

安鹤笙微微侧头,一名手下立刻凑到跟前聆听教父的吩咐。

“把钱赔给那两位记者。”安鹤笙很有风度地说,“再把他们安全送回家。”

手下颔首,立即去照办。

安鹤笙的视线回到少年身上,问他:“你是斯特莱夫家的人,你叫什么?”

少年坐在地上低头不语,欧比昂一脚踹在他的脸上,恶狠狠地骂道:“你是聋子还是哑巴?安先生在问你话,你不会回答吗?没规矩的杂种……”

欧比昂一口一个杂种,别说是被骂的少年,周围的人都听得直皱眉。

少年被踹倒在地,却依旧面无表情。

刚才他仰视安鹤笙的那一刻,心中不由得吃惊。

这座城市没有人不知道这位年轻的教父,少年在来之前也听闻过此人的诸多事迹。他以为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就算不像欧比昂一样嚣张跋扈,也该是高高在上、盛气凌人。

然而面前这个被许多人尊称为教父的男人,眉眼深邃风流,眼眶微微发红,眼眸湿漉漉的,浸得眸光都充满悲悯,和他胸前系的波洛领带上的黑钻石一样深沉动人。

这种人也会流眼泪吗?

少年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一时恍惚,神魂误入歧途,以为安鹤笙在可怜自己,为自己动容。

可是少年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谬误。今天葬礼的主角是一只狗。

狗的主人为狗落泪。没人会为他落泪。

见少年仍旧默不吭声,欧比昂骂道:“小杂种,你和你爸那个私生子一样丢人,我真该把你赶出去。”

他一边骂一边又要再补几脚,安鹤笙突然一把拉住了他。

“他是路德的儿子?”安鹤笙问道。

欧比昂轻蔑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。

安鹤笙看着少年,不由得心中一动。他挑起少年的下巴认真端详,仿佛在那张伤痕遍布的脸上找到了几分往昔的回忆,带着怀念道:“你真是路德的儿子?”

少年倔强地梗着脖子,一副“是又怎样”的表情。但是下一秒,他怔住了。

安鹤笙深深地注视他,眼角缓缓滑下一滴泪:“孩子,这些年你去哪了,为什么到现在才回家?”

少年失神地看着安鹤笙眼角的泪滴,竟有些目眩神迷。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踩着尸山血海登上王座的男人,也会流下如此晶莹剔透的泪水,和草叶上的露珠一样在阳光下漾着动人的光色。

安鹤笙也难以置信:【613,这是我十分钟内第二次淌眼泪了,但我并没有哭的感觉。】

SN613:【是这样的安医生,你这次扮演的角色年少时眼睛受过一点伤,自那之后就落下了风流眼的毛病,一点刺激——比如花粉、气味或是气温变化之类都会流泪。】

安鹤笙:【他杀人的时候也一边杀一边流泪?】

SN613:【他这种身份地位的人通常不会亲自动手。他都是一边擦眼泪一边笑着吩咐手下动手的。】

好家伙,那画面怎么想怎么病态。难怪欧比昂说“鳄鱼的眼泪”呢。

这时少年疑惑地问:“您认识我父亲?”

安鹤笙收起思绪,点头道:“我和你父亲曾是朋友。”

一旁的欧比昂忍不住笑了起来,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。

安鹤笙没有理会欧比昂夸张的笑声,掏出胸前的手帕轻轻擦拭少年脸上的血迹,充满关切道:“这些年你流浪在外,一定吃了很多苦。”

少年眸光轻颤,嘴唇也随之抖动。安鹤笙的动作虽轻,可他脸上的伤口还是火辣辣地作痛,但他没有躲开。

父母死后,他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关心。流浪在外的日子很苦,回到斯特莱夫家之后的待遇更糟。他的两位叔叔不喜欢他,特别是欧比昂,满口羞辱,动辄拳打脚踢,他时常觉得自己连下人都不如。

而眼前这位堂堂一家之主、帮派领袖,竟纡尊降贵地蹲在他面前,为他擦拭脸上的血迹,不惜弄脏那条昂贵的手帕,这让少年受宠若惊,惶恐不安。

安鹤笙看着少年惊疑不定的表情,宽和地笑了笑:“如果你愿意,我想把你接到身边照顾你。”

少年以为自己听错了,不由得瞪大了困惑的眼睛。

欧比昂也以为自己听错了,冷笑道:“安鹤笙,你这是什么意思?我们斯特莱夫家的人还没沦落到需要你照顾。”

安鹤笙徐徐起身,丢掉弄脏的手帕,不紧不慢地说:“迪蒙走了,我正想再养一只狗。”

他用指尖挑起滑落到嘴角的泪滴,唇边扬起的清浅笑意优雅迷人,说这番话的时候似乎没有任何恶意,眼中却透出强势的戏谑。

欧比昂顿时竖起了浓黑的眉毛:“你他妈放什么屁!你把我们斯特莱夫家的人当狗?!”

不仅欧比昂脸色变了,少年也僵住了。

他无法理解,为什么前一秒这个男人还在为他怜惜落泪,这一刻却把他和狗相提并论。

少年被莫大的耻辱压低了头,忍不住紧紧揪住手下按着的一簇草叶。

如果命运和这把草一样能够轻而易举掌握在自己手里,那他就不会像现在一样屈辱无助了。

“斯特莱夫家名声在外,你们自己也对‘疯狗’这个称呼引以为傲。”安鹤笙欣赏着欧比昂活跃的眉毛说,“你们叔侄今天跑到迪蒙的葬礼上大闹一场,赔给我一只狗不算过分吧。”

他看了看脚边的少年,似笑非笑道:“虽然是一只疯狗,不过我很擅长训狗。”

从始至终,安鹤笙一派斯文,对欧比昂这种闹事的混蛋也笑脸相迎,看似脾气极好。但他是一家之主,是被称作教父的领袖,不可能容忍别人跑到自己地盘上撒野,即使牵扯到利害关系,也不会轻易让对方全身而退。

他只是深谙君子报仇的道理,知道该在什么时候、以什么方式还击。

欧比昂受到莫大的羞辱,十分凶狠地瞪着安鹤笙。片刻之后却神经质地笑了起来,那副疯癫的笑容没有愧对疯狗的称号。

“安鹤笙,你脑子坏掉了?”欧比昂指着少年,一字一句说,“他是路德——路德维希的儿子!你确定要把他留在身边?”

斯特莱夫家的私生子路德维希死于十年前。关于他的死,是斯特莱夫家和安家共同的秘密,仅有少数人知道内情。

杀死路德维希的,就是欧比昂和安鹤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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