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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饮鸩止渴(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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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欧比昂话里有话的质疑,安鹤笙云淡风轻地捻了捻手套指尖上沾到的血迹,意味深长地说:“正因为他是路德唯一的子嗣,我才要把他接到身边照顾。罗曼尼让他留在家里,想必是出于相同的考虑。”

听到“罗曼尼”的名字,欧比昂脸上的笑容渐渐冷却下去,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。

罗曼尼是欧比昂的兄长,斯特莱夫家现今的掌权人。而他们同父异母的兄弟路德维希,则是上代家主结婚之前生下的私生子。

斯特莱夫家掌控着白潭市的地下娱乐场所,各种花街柳巷都是他们抽水捞金的地方。当年上代家主还没有接管家族,也没有结婚,和他手下的一个风尘女搞到一起,生下了路德维希。

他不敢把出身卑微的私生子带回家,直到十几年之后才承认这个儿子的身份。

路德维希回到斯特莱夫家后很受器重,然而他或许是内心憎恨父亲当年的抛弃,私下和奥斯汀家有所勾结。

那时斯特莱夫家和安家的关系还处于“蜜月期”,许多生意都有合作,联手对抗势力强大的奥斯汀家。发现双方内部都出了内鬼后,两家一起展开了调查,处理掉一个个被揪出的叛徒。

路德维希也被查了出来,欧比昂和安鹤笙以及另外两人一起处理掉了他和他的妻子,以及家中所有亲信仆从。

那天路德维希的儿子因为生病住院不在家,逃过了一劫。而自那之后他就失踪了。当时斯特莱夫家曾怀疑是奥斯汀家的人接走了他,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查,确认他并不在奥斯汀家。

十年来他下落不明,斯特莱夫家的人以为他早就死在了哪个犄角旮旯。不曾想,半年前他突然出现,声称想要回家。

他对两位叔父说起当年自己从医院回来,看到父母家人全都惨死,吓得大脑一片空白,只知道拼命跑,结果在街上被车撞到。

醒来后他失去记忆,想不起自己是谁,家在哪里,只能流落街头。直到最近,他对斯特莱夫这个姓氏产生了触动,逐渐恢复记忆,记起了自己的身份。

面对突然冒出来的侄子,罗曼尼和欧比昂都心存怀疑。经过一番调查才确认,少年的确是路德维希的儿子,他这些年到处做苦工的经历也不是说谎。

但这些对欧比昂来说都无所谓。他心狠手辣,认为斩草就要除根,绝不留任何后患,只想干掉少年。

可罗曼尼不同意。他认为那时少年只有7岁,事发当时还不在现场,就算没有失忆也什么都不知道。他不希望再见到斯特莱夫家发生手足相残的事,于是不顾欧比昂的反对,让少年留了下来。

罗曼尼是疯狗家族的“异类”,相比其他人要冷静许多,不喜欢使用太过暴力的手段。欧比昂十分尊敬兄长,可是心里对他这种软弱的性格感到不满。

不过欧比昂再怎么疯,也不会公然忤逆身为一家之主的兄长。他的脾气都发泄在了少年身上。欧比昂带着怀疑紧盯少年,一天比一天变本加厉地羞辱他,想让他待不下去自己滚出去。

但这孩子倒是很有韧性,不管怎么打他骂他,他都一声不吭。这让欧比昂更为火大。

今天欧比昂来闹事,拔枪那一刻还真想过干脆在这里打死少年,然后把这笔账赖在安鹤笙头上。

但当时安鹤笙不知是不是看出了他的意图,突然往前走了一步,挡在了少年前面。

子弹可不会拐弯。欧比昂纵然是一条疯狗,可也知道若是打中了安鹤笙,他自己当场就会变成一座血喷泉。

欧比昂其实不太清楚罗曼尼的意图,他也懒得思考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。但他了解安鹤笙。

这位看似和善可亲的教父,比罗曼尼的心肠和手段要阴险狠毒百倍,不可能不懂“养虎为患”的道理。他想把路德的儿子留在身边,绝对和“善心”毫无关系。

把小杂种交给安鹤笙,正好除去了自己心头的一根刺。

欧比昂打着借刀杀人的算盘,斜睨着安鹤笙说:“既然你这么想要这个小杂种,那就当是斯特莱夫家给你的赔礼吧。你可要好好照顾,你的‘好朋友’唯一的儿子。”

“那是自然。”安鹤笙浅笑道,“我对敌人尚能以礼相待,更何况是朋友。你尽可放心把他交给我。”

二人交流了一番讳莫如深的眼神,欧比昂以为安鹤笙如自己所想,会处理掉少年,于是冷笑着对少年说:“你要好好表现,可别在安先生面前丢斯特莱夫家的脸。”

少年盯着欧比昂,像是无法相信他的叔父就这样,把他当成一条狗、一件物品送给了一个陌生人。

这眼神取悦了欧比昂,他笑容满面地向安鹤笙摆了下手,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
安鹤笙打了个手势,手下立刻命人去收拾院中的狼藉。

“抱歉让诸位受惊了。”安鹤笙春风拂面,安抚院中宾客道,“希望大家不要介意,继续享用午餐。稍后我会为每一位客人送上一份礼物,感谢各位今天能来参加迪蒙的葬礼,在这个悲伤的日子给予我支持。”

院中这些人不乏各界名流,也有不少人只是寻常普通的商贩。他们或是仰仗安鹤笙的势力,或是受过他的恩惠,或是有求于他,就算他什么都不表示,他们也不会、不敢有任何不满。

然而安鹤笙的态度不仅平复了他们刚才受到的惊吓,还让他们备受尊重,无论他们位高权重还是微不足道。

加上刚才他面对欧比昂时进退自如的气量,在场每个人无不折服。

桌椅重新摆放整齐,换好的新桌布上重新摆好了餐食酒水,草丛里的碎片清理得一干二净,院中很快恢复了之前的气氛。

安鹤笙见少年还愣在那里,觉得有趣。

毕竟还年轻,一时间经历了如此复杂多变的情况,反应不过来很正常。

安鹤笙希望他能记住今天受到的种种屈辱,这样日后报复斯特莱夫家、报复他的时候,才绝对不会手软。

“你叫什么?”安鹤笙低头看着少年问道。

少年凛起的剑眉下方一双明亮的眼睛目光灼灼,像利刃一样刺向安鹤笙:“尼禄。”

不错的眼神。安鹤笙心中暗暗赞许。

他摘下左手的手套,伸到少年面前,不温不火地说:“我从不强人所难,你可以选择。留在我身边,或是回到斯特莱夫家,做一个杂种。”

尼禄的视线扫过那些出席狗的葬礼的人。如果他死了,一定没人会去荒山野岭悼念他裹在草席里的尸体。

最后他的目光回到安鹤笙脸上。

年轻的教父三十出头,五官斯文端正,那种英俊颇为清隽儒雅。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魅力,声音磁性动听,就连“杂种”这个糟糕的字眼儿从他口中说出,也变得悦耳动人得好像不是个贬义词。

那双风流迷人的眼睛落泪的时候尤为动人心魄,简直让人迷醉,产生做他的狗一定很幸福的错觉。

对比自己的境遇,尼禄确信那只死掉的狗确实比自己这个杂种的日子过得要好得多。况且欧比昂已经把他送人了,他就算现在回去,等待他的也绝不是家人的欢迎。

可是谁能甘愿自降人格,做一条朝主人摇尾乞怜的狗?

安鹤笙等了一会,见少年始终不肯接受他的“好意”,便重新戴上手套,淡淡地说:“我给你时间考虑,不过别让我等太久。”

葬礼过后,安鹤笙接见了几位有求于他的客人。让尼禄意外的是,安鹤笙没有让他在外面等着,而是将他带在身边,仿佛他是自己的亲信。

尼禄坐在房间的角落冷眼观察,心中对于所见所闻感到诧异,越发觉得安鹤笙是个叫人捉摸不透的人。

这些向安鹤笙求助的人中,有名流显贵,也有贩夫走卒。但安鹤笙对待这些身份不同的人,态度却一视同仁,宛如一位接见臣民的贤王,又似一位既有威严又不失慈爱的神父,聆听他们的困难,向他们施以援手。

最后每一个人都毕恭毕敬地亲吻他的手背——正是之前少年拒绝的那只手,每一个人的姿态都无比虔诚。

这样的情形在斯特莱夫家是绝对看不到的。

尼禄对于安鹤笙这种人竟然拥有如此慈善之心感到意外,更让他不解的是,为什么安鹤笙无论对谁都不吝啬尊重,唯独将他视作一只狗。

是因为安家和斯特莱夫家的宿怨?

安鹤笙抽空瞥见少年脸上困结阴沉的神情,不免心中暗笑。

他这个角色当年能迅速收服分裂的权力,在家族建立起威信和地位,凭借的不止是狠辣果决的手段。他在开始介入家族生意时,便施行了新的规矩。凡是在安家地盘上讨生活的人,都可以向他请求帮助。

他让他的亲信接待那些人,有时也亲自聆听他们的诉求。他替无处申冤者主持公正,为受迫害者讨回公道,为走投无路者伸出援手,即便身份再卑微的人也不会受到无礼的接待。

这当然不是因为他过于仁慈大方。

他不是在做慈善,而是用慷慨和耐心编织一张关系网,从各个领域获得的人脉资源就是他索取的回报。

稍晚些时候,安鹤笙带着尼禄回到府邸。他把尼禄介绍给家中的下人,让他们称他尼禄少爷。

“给这孩子准备晚餐和洗澡水。”安鹤笙上下打量着尼禄道,“尽量给他找身合适的衣服。明天叫我的裁缝过来给他量尺寸,做几套新衣服。”

尼禄还不到十八岁,但他继承了斯特莱夫家的血统,个头很高,已经有超过安鹤笙之势,就是有些瘦削。

见尼禄像个石柱子一样硬邦邦地戳在大厅,安鹤笙朝他招招手,让他坐在自己身边:“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,在自己家里不用这么拘束。”

尼禄没有去他身边,而是在单人沙发上坐下,身体依旧绷得很紧。

安鹤笙调侃地问:“我很可怕吗?”

尼禄双手绞在一起,低头沉默不语。

安鹤笙颇感好笑:“作为一个斯特莱夫,你过于安静了。”

任何一个人坐在他这种帮派首领身边,也无法全然放松,何况是一个17岁的少年,今天还受到了一番惊吓。他没有强迫尼禄和自己说话,即使在用餐的时候,两个人也安静得好像没有坐在同一张餐桌上。

不过安鹤笙并不寂寞,613一直在和他聊天。

SN613哽咽道:【这孩子真可怜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这么瘦怎么行~以后要多给他补充一些营养。】

安鹤笙十分了解613:【你的同情心总是和对方的颜值成正比。】

SN613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:【不过安医生,你把这孩子接到身边干吗呀,是看他太可怜了吗?】

安鹤笙悠然地解释道:【这一次我扮演的角色城府极深,老谋深算,既有人格魅力也有兽性,就是没有同情心。他是少年的杀父仇人,当然不会真心想要照顾少年。出于这个人设的考虑,我把少年留在身边,是要利用他是斯特莱夫家的人这个身份,利用十年前那桩血案埋下的仇恨,制造分裂斯特莱夫家的机会。】

SN613恍然道:【这的确很符合原角色的行事作风。】

安鹤笙看向尼禄,继续道:【对我自身来说,这次的梦境档案有些棘手,我不能指望欧比昂那颗没有受过上帝眷顾的脑子。我需要亲手锻造一把利剑,亲自培养一个能够杀死自己的人。当我听说少年是路德维希的儿子那一刻,就觉得这个人选再合适不过。还有什么比杀父之仇还要不共戴天?】

SN613一时哽咽:【……不愧是你。】

安鹤笙内心酝酿着“作死”计划,看向尼禄的眼中噙着一抹神秘莫测的笑意。

尼禄读不懂教父眼中的笑意,只感到面颊发烧,烫得伤口隐隐作痛。他飞速低下头,撑在腿上的双手紧握成拳,好像这样能够攥住自己最后一点身为人的尊严。

安鹤笙瞥了眼少年的动作,玩味地勾起嘴角:“为什么不吃饭?不和口味的话,我让下人给你做点别的。”

尼禄神情阴郁道:“我不饿。”

“是不饿,还是心情不好没胃口?”安鹤笙放下餐具,手指在桌面轻点,仿佛在敲打少年的心,“你在想,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你父亲的朋友,却将朋友的儿子当成狗。你觉得自己被耍弄了。而他把你带回家给你好吃好喝,一定是他的陷阱。他想让你觉得做他的狗比做人要好得多。”

尼禄心惊肉跳地偷瞧了安鹤笙一眼,又迅速低下了头。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眸剥光了他、洞穿了他,而他对安鹤笙的想法一无所知。

“既然你现在吃不下,那就跟我上楼。”安鹤笙放下餐巾,起身走向楼梯。

他带着尼禄来到楼上自己的房间,进门后漫不经心地抛出一句命令:“把衣服脱了。”

尼禄僵在门口,完全搞不懂安鹤笙的心思。

安鹤笙见身后没有动静,转头看向少年,发现他满脸错愕,不由得笑了:“不脱衣服怎么洗澡?”

尼禄张了张嘴,半天才组织出几个字:“现在……脱?”

“嗯哼。”安鹤笙解开衬衫的袖扣,将袖子随意地挽了几层,露出修长精悍的小臂线条。他摘下手表,轻轻放在柜子上,用一种亲昵的语调理所当然地说,“我从来都是亲自给我的狗洗澡。”

作者有话要说:7.06 捉个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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