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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 第二十一章,断趾老大和疯狂的麦克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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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午餐时段的酒客渐渐散去,他的猎物才终于出现。他们跌跌撞撞地走出酒店门,互相推搡着,在刺眼的阳光下有些站立不稳。麦克斯的大脑接收并分析着信息:显然他们在酒店里待了一上午,喝得酩酊大醉,已经没了戒心。他没有动,看着他们骑上摩托车,辨认出其中几个熟悉的面孔,同时努力将名字与其他人对应起来。

断趾老大带头,他们摇摇晃晃地把摩托车倒出来,转了九十度方向,朝着公路驶去。或许他们确实醉了,但仍能扶稳车把,启动引擎。六辆摩托车几乎同时发出轰鸣,引擎启动,他们拧大油门,沿着街道驶去。经过麦克斯所乘的追击号轿车时,他们连个侧脸都没瞥,径直朝着海岸公路的方向开去。

麦克斯知道,在开阔的柏油路上,自己会如鱼得水。他缓缓将车开上街道,与他们保持足够距离,然后平稳地跟在后面。远处,越过公路的几道起伏和弯道,他能看到他们簇拥在一起。他估算好他们的速度,让车速表稳定在每小时七十五英里左右——不快到会超车,也不慢到会让他们跑掉。

尽管风驰电掣的速度让他们昏沉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些,但这群人里没有一个回头看。毕竟,这不是他们的地盘吗?

麦克斯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,有时会几分钟看不到他们,但总能再次发现目标。仿佛被一种无形的纽带连接着,轿车和摩托车队穿过乡间,朝着连接公路的岔路口驶去。

终于,麦克斯远远看到了那八条车道的柏油路,像带子一样横贯大地。他猛踩油门,缩小与猎物之间的距离。他最担心的就是在公路上转错方向,跟丢他们。这次他又走运了。

岔路先爬上一座小山,下山后就笔直通向海岸公路。刚过山顶,麦克斯猛踩刹车,挂倒挡,快速倒到山顶路边的碎石地上。他坐在车里观察:六辆摩托车越来越近,最终驶上宽阔的柏油路,然后转向北边。

他身体前倾,拧动车钥匙点火。现在他们行驶在开阔公路上,接下来就只能用公路法则来解决了。

他把车开到路中央,一脚踩到底,在心里默默感谢那些组装出这台猛兽的机械师。车速达到每小时一百四十英里——还有提速空间——这时他再次看到了他们。轿车在公路上轰鸣,前方的摩托车队越来越清晰:他们占据了两条车道,车速还不到每小时一百英里。

他以惊人的速度逼近,车头紧贴路面,尾翼牢牢稳住车尾。巨大的车轮和轰鸣的引擎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,即便在钢制车厢里也格外刺耳。麦克斯身体后靠,手臂伸直,双手轻轻握着方向盘。他驶过一个上坡,清楚看到下方洼地中的他们,于是瞄准两队摩托车之间的空隙冲去——就像保龄球一击全中那样,想一次性解决他们。

或许是听到了声响,或许是骑手天生的第六感,落在最后的马格茨看了一眼后视镜。他看到麦克斯正从身后的山坡上猛冲下来。尽管喝了不少啤酒,但他反应极快——简直是个奇迹——他拧大油门,把摩托车向右转,尖叫着从另外五辆摩托车中间穿过,一边喊一边回头示意。冲出车队后,他立刻向左拐,朝着路边的路肩驶去,他猜这个速度下,追兵肯定不敢跟过来。其他人意识到马格茨不是在胡闹,纷纷看向后视镜——几乎是同一秒,他们看到那辆黑色炮弹已经近在眼前。他们惊慌失措,四散逃窜,拼命压着车身,鞋尖在地面划出火花。

麦克斯没有完全扑空。他的前保险杠撞到了约翰尼的后轮,让他失去控制,摩托车沿着公路冲出去,穿过外侧车道,碾过碎石地,最终在灌木丛里翻倒,人车摔作一团。不等麦克斯反应过来,他已经冲过了四散的车队。他的大脑快速分析新情况,告诉他继续前进——他有的是时间。

剩下五名还在骑车上的人瞬间清醒了过来,酒意全无。他们看着麦克斯像在冲击世界陆地速度纪录一样消失在远方,随后在路边聚成一团,慢慢掉转车头,沿着碎石路往回骑,每个人都紧盯着后视镜——看向约翰尼趴在地上的地方。

在众人的搀扶下,约翰尼勉强坐起身,捂着撞伤的胸口,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身上斑驳的擦伤。摩托车比他伤得重多了,他们尝试了几次想把车扶起来,都没成功,最后只好放弃。

断趾老大发号施令:“强尼,你在这儿等着,我们去给那家伙上一课,让他有来无回。”

约翰尼点了点头,庆幸自己能有机会安静地养伤。

其他人跳上摩托车,驶过灌木丛和碎石地。

“好了,”断趾老大说,“去收拾那个毛头小子。”他的前轮驶上柏油路,碎石飞溅到身后的手下身上。

麦克斯已经在他们前方好几英里了。他精心选好了地点:公路横跨一条河——河面在下方约三十英尺处——然后转入一个长长的左急弯。他把车停在路边,然后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,从山顶能俯瞰好几英里的公路。他站在山脊上,一身全黑制服显得格外威严,目光紧盯着柏油路,等待他们出现的第一缕身影。

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腰间左轮手枪的枪托,一边观察一边等待。终于,他看到了他们的身影。他不慌不忙地走下小山,沿着公路前行,直到能看清那座桥。他将目光锁定在桥那头几英里外的一个位置——大脑里的计算器告诉他,等他们到达那里时,自己就必须行动了。

他耐心等待着;当断趾老大驶过他标记的位置,他立刻转身狂奔。之前他特意没关车门,冲上车关上门的瞬间就启动了引擎,让转速飙升到惊人的峰值,随后才松开刹车,任由这台猛兽冲了出去。那五个混混以近每小时一百二十英里的速度轰鸣着冲上桥。

麦克斯的车速慢得多,却占了出其不意的优势。他大脑里的计算器没让他失望。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,他就已经驶出弯道,正好挡在他们正前方。

断趾老大凭着侥幸的驾驶技术,以几英寸的距离躲开了这台黑色猛兽。但克懒克和迪亚班多就没这么幸运了。克兰克猛地将摩托车往右转,却感觉前轮挡泥板撞上了对方的后轮。他整个人腾空而起,在空中翻着跟头,看上去就像被人一脚踹出了桥栏杆。撞上水面的前一秒,克兰克还活着;下一秒就没了气息。撞击的力度、空中飞行的轨迹、旋转的速度、身体入水的角度——所有因素加在一起,只导向一个简单的结果:他的脖子断了。

迪亚班多躲开了麦克斯的猛烈冲击。他猛踩刹车,向右转,眼看护栏就在正前方,他试图从车上跳下来。不知是靠敏捷的身手,还是因为摩托车前叉撞进钢制护栏时的冲击力,迪亚班多也跟着腾空翻起——双脚先着水,摔断了一条腿。他失去意识的身体面朝上,随着水流漂浮着。

几周后麦克斯才听说,这个年轻混混顺着下游漂了好几英里,自己爬上岸,除了断腿外并无大碍。他拖着伤腿撑了将近三天,才幸运地被一群猎人发现。当时他受伤的腿已经生了坏疽,医生只好将他的腿从膝盖上方截肢。

但此刻,看着迪亚班多像个玩偶一样在空中翻转,麦克斯根本没心思多想。与克兰克相撞的冲击力打乱了他的计划,也给了马格茨和布巴疯狂躲避的机会。

麦克斯再次冲过了他们的队伍,而断趾老大和他剩下的两个手下已经稳住了身形。他们几乎没朝桥上同伴消失的地方瞥一眼,就压低车身,驶入了那段长长的大弯道。麦克斯将轰鸣的汽车停稳,猛打方向盘完成一个急转弯,又咆哮着开回桥中央。他平静地下了车,大步走到桥栏杆边——迪亚班多摩托车的残骸还卡在钢制支架之间。

他低头看去,只见两具尸体在水中缓缓漂向不同方向,大脑默默记下这一幕,然后回到了车里。

断趾老大正盘算着要不要停车,和剩下的两个手下商量对策,却从后视镜里看到了麦克斯汽车那黑色的身影。

“这根本不是什么毛头小子。”他心想。

在不情愿地佩服着这个追击者的本领、心机和韧性时,一个念头突然闪过。他暗骂自己愚蠢——当然了,能有这样的能力,也有这样的理由来对付他们,还做得这么干脆利落的,只有一个人。

是那个“青铜警探”。

是麦克斯。

“疯狂的麦克斯”和“断趾老大”在柏油路上对决——

他想,这是迟早的事。

所有一切。

都在为这一刻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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