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寻王脚步蓦地顿住,昨日江禺岚捧着空碗、笑出小虎牙的模样,此刻正清晰浮在眼前。这几日那孩子总像只小尾巴似的追着他喊“阿常哥”,傻气又黏人,他竟不知不觉想寻件物件送他,做个念想。只是架上物什虽多,一时倒犯了难。
“公子可是要挑件信物,赠予心尖上的人?”摊主是个络腮胡汉子,用布巾擦了擦手上的木屑,笑着开口。他见高寻王在摊前转了三圈,目光总落在精巧物件上,便知是个重情的。高寻王一怔,“心尖上的人”五个字撞进心口,瞬间漾开暖意,江禺岚这义弟,可不就是他如今最牵挂的人。
他重重点头,声音都添了几分郑重:“是。”摊主眼睛一亮,转身从木架后翻出个描金锦盒,打开时恰好有束阳光落进盒中:“公子瞧瞧这个,银质簪身莲心嵌颗淡水珠,不张扬却藏着心意,送人最是合适不过。”
那簪子果然精致,珍珠泛着月华似的柔光,竟与江禺岚那双澄澈的眼眸有几分相似。高寻王二话不说付了碎银,将簪子用锦帕裹好,揣进贴身处的衣袋。
旧屋的柴门虚掩着,刚推开便有一道红白身影扑过来,带着溪涧的湿凉气息,险些将他撞得踉跄:“阿常哥!”江禺岚仰着笑脸,墨发上还沾着片嫩绿的竹叶,显然是刚从溪边回来,“我数着太阳影子等着你回来!”高寻王笑着侧身避开他的冲撞,从怀中取出锦帕包着的簪子,递到他面前,声音放柔:“给你的。”
江禺岚的眼睛瞬间亮起,小心翼翼接过来,捧着转了两圈,指尖轻轻碰了碰珍珠,又猛地皱起眉挠头。他长头发向来只束根猩红绳,哪里懂什么插簪的规矩。高寻王见他这副手足无措的模样,忍俊不禁,拉着他坐到木凳上,抬手拢起他鬓边的碎发,银簪顺着发丝轻轻一旋,便稳稳嵌在发髻上。
调整角度时,指尖不经意擦过他的耳尖,江禺岚猛地缩了缩脖子。
“好了。”高寻王退开半步,忍着笑摆手,“去河边走两步,瞧瞧水里的影子好不好看。”江禺岚立刻蹦起来,踩着水洼里的碎光往河边跑,边跑边喊:“阿常哥快来看!珍珠在水里会发光!”
待他攥着湿漉漉的衣角跑回来,高寻王才想起问:“你日日来寻我,住处却在何处?”“溪心的水藻丛呀!”江禺岚垮了垮肩膀,“我修为还浅,离水超过三个时辰就头晕,所以每日都要回去泡一泡。”
高寻王闻言,心中忽然一动。这些年他云游行医斩邪祟,道观的晨钟暮鼓虽静,却不及旧屋门槛上那道红白身影让人牵挂。当夜他便收拾了药箱与道袍,拜别观中师兄弟,师兄弟们知他向来随心而动,只塞了些伤药和干粮,拍着他的肩嘱咐:“若遇难处,观里的钟声你总听得见。”他拱手谢过,转身便往旧屋去。
刚出道观下山,就见路上一对年轻男女正执手相望,难分难舍。男子背着扎紧的行囊,该是要去边关从军;女子十指紧紧扣着他的手,眼尾泛红。高寻王本不欲窥看儿女情长,目光却被女子鬓边的银簪勾住,那簪子的样式,竟与他买给江禺岚的一模一样。
“阿郎此去沙场,刀枪无眼,定要保重。”女子抬手取下银簪,咬着唇用力一折,簪身“啪”地断成两半。她将半截簪子塞进男子掌心,指尖颤抖:“这断簪为契,是我等你的念想。待你凯旋,便用它挑开我的盖头,八抬大轿娶我过门,好不好?”男子将她紧紧拥入怀中,声音发哑:“好,纵是刀山火海,我也活着回来娶你。”
高寻王如遭雷击,抬手重重拍了下大腿。坏了!他竟忘了这银簪在人间是女子饰物,更是定情信物,他糊涂地送与江禺岚,岂不是闹了天大的笑话?他转身就往旧屋跑,道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,额角的汗顺着下颌线滴落,推开门时险些撞到门框,木门“吱呀”一声晃得厉害。
江禺岚正坐在门槛上,手里拿着根狗尾巴草逗蚂蚁,见他气喘吁吁的模样,连忙起身端过桌上温着的凉茶,杯沿还冒着袅袅热气。他小心翼翼将茶碗递到高寻王嘴边,声音软乎乎的:“阿常哥怎么了?跑这么急?”
高寻王接过茶碗一饮而尽,将碗重重搁在石桌上,指着江禺岚头上的簪子,气息都顺不过来:“那……那簪子……”江禺岚抬手摸了摸发髻上的银簪,珍珠还带着体温,他眨了眨眼,一脸懵懂:“阿常哥是要拿回它吗?”高寻王急得连连点头,刚要解释这簪子的误会,就见江禺岚抬手将簪子轻轻拔了下来。
他捏着簪子看了半晌,鼻尖微微发酸,却还是咬着下唇偏过头,猛地一用力,银簪“啪”地断成两半,截面闪着冷冽的银光。江禺岚将半截簪子塞进高寻王掌心,另半截紧紧攥在手里,眼圈红得像兔子,却强装镇定:“这半给你,这半是我的。阿常哥送我的东西,我不能都还回去,可是……可是我们各拿一半,就算我忘了你,看到簪子也会想起的,这样就不会分开了。”
高寻王彻底愣住了,掌心的半截簪子还带着江禺岚的体温。他本是来纠正自己的“荒唐”,却没想到这傻孩子竟把断簪当成了兄弟相守的信物。高寻王抬手揉了揉他的头,喉间的笑意压不住,眼眶却有些发热,声音都软了:“是阿常哥糊涂了,这簪子本就是你的,原不该要回来。”
“那半你定要收好!”江禺岚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,“这样不管我明年忘了多少事,只要摸到这簪子,就知道有个阿常哥在旧屋等我。”高寻王重重点头,将半截簪子用锦帕裹好。